五、第三單元 千古論英雄
1.課文p.49行5-9謂曹魏劉卲《人物志‧英雄》以清晰明確之
定義,界定「英雄」一詞,使人物之品評更為聚焦;今人楊牧
新詩 <林冲夜奔>以《水滸傳》中林冲之故事為素材。在形象
上,林冲此一角色具多樣性,而前者之英雄則具獨斷性。古今
二文相照,可以觀察人物塑造之方式。
案:劉書自《隋唐‧經籍志》以後皆列于名家,《四庫全書》
則歸入子部、雜家類一,所論乃人物之品評而非形象之塑造,
課文亦謂「人物的品評」;〈林冲夜奔〉以《水滸傳》中林冲
之故事為素材,刻繪其英雄形象。二文性質不同,一屬感受性
體驗之描寫,一屬邏輯之推演,經由二文可以觀察人物塑造與
人物品評之方式。
課文又謂在形象上,〈林冲夜奔〉之林冲此一角色具多樣性,
而劉文之英雄「具獨斷性」。
案:二文性質不同,劉文重點在於論理,而非文學形象之描繪
。吾人以為獨斷一詞多義,可解為獨自決斷、專斷。《管子‧
霸言》:「夫權者,神聖之所資也。獨明者,天下之利器也;
獨斷者,微密之營壘也。」又<明法解>:「明主者,兼聽獨
斷,多其門戶。」《韓非子‧孤憤》:「 今大臣執柄獨斷,而
上弗知收,是人主不明也。」又<外儲說右上> 引《申子》曰
:「獨視者謂明,獨聽者謂聰。能獨斷者,故可以為天下主(
顧廣圻作「王」,與上「明」、「聰」韻)。」《商君書‧修
權》:「故立法明分,而不以私害法,則治;權制獨斷於君,
則威;民信其賞則事功成,信其刑則姦無端。」當吾人於溝通
時不斷對觀念、人物、權威作評價,即所謂獨斷性
(arbitrary)。從心理判斷過程言,絕對之獨斷自始不存在;
從判斷主體言,自始無非獨斷者。
歷史學除史實外,尚需理解與解釋,章學誠《文史通義‧答客
歷史學除史實外,尚需理解與解釋,章學誠《文史通義‧答客
問中》指明史學研究分二類:「高明者多獨斷之學,沉潛者尚
考索之功。天下之學術,不能不具此二途。」獨斷之學要求學
者要有獨創之見。
但高明之獨斷必定有賴於考索之功,否則獨斷就難免淪為武斷
但高明之獨斷必定有賴於考索之功,否則獨斷就難免淪為武斷
。當個人評事論理之獨斷性端賴權威,缺乏對事物自覺、正確
之認識,盲目自信,拒絕他人之合理意見,將使人變成獨斷封
閉,即成為所謂獨斷論或獨斷主義( dogmatism )。
獨斷論一詞源於德國哲學家康得,一種用片面、孤立、絕對之
觀點分析並解決問題之形而上學觀點。泛指主觀武斷、反科學
之哲學理論。於真理問題上指僵化、凝固、崇尚絕對主義之學
說。
2.課文p.49倒數行4:文本「若校其分數,則牙則須。各以二
分,取彼一分,然後乃成」云云另起一段。
案:此數句當屬上段,因劉書所論「英雄」為一完整概念,不
可割裂。劉卲基於「英雄」為一整體概念之前提,為界定其涵
義而析辨「英」與「雄」之內蘊,以說明「英雄」得名之緣由
,此合而分之也。故釋「英」與「雄」後,即續云:「若校其
分數,則牙則須。各以二分,取彼一分,然後乃成。」此分而
合之也。
3.課文p.49倒數行2:「是以,英以其聰謀始」。
案:程本、四部叢刊本「是以」之「以」作「故」。
又p.49倒數行2—p.50行1:文本「是故英以其聰謀始,…然後
乃能各濟其所長也。」
案:此宜自為一段,蓋此自正面說明偏於英或雄之英雄各須具
備之三大要素。
4.課文p.50行5—9:文本「必聰能謀始,…雄可以為將。」
案:此宜自為一段,蓋此論述兩種偏材型英雄之實例。
5.課文p.50行12:文本「是以陳平之徒皆亡歸高祖。英分多,
故群雄服之」云云。
案:「高祖」當下屬,蓋此分論項羽、劉邦,前以項羽起,此
自亦以「劉邦」起,「英分多」云云均屬劉邦之評論也。《史
記‧張丞相列傳》:「秦時為御史,主柱下方書,有罪,亡歸
。」句法同。
又行13「才」程本、四部叢刊本作「材」。
6.課文p.50倒數行10下未注明《人物志》版本依據,本人講義
作:「(文本據明萬曆程榮輯《漢魏叢書本》,程刻本用萬曆
劉元霖本,劉本又據隆慶六年鄭旻刻本;並參校四部叢刊所收
上海涵芬樓景印明正德刊本,此本實直接影印鄭本。)」
7.課文p.52倒數行9:「我看他步履迅速」未分段。
案:原刊本自此另成一段,因《楊牧詩集Ⅰ》跨頁,課文致
誤。
課文p.54行9:「林冲命不該絕」未分段。
案:原刊本自此另成一段,因《楊牧詩集Ⅰ》跨頁,課文致
誤。
課文p.54行11—12:「風你/用力颳」、P.56行6:「風啊/你
颳吧」。
案:原刊本「颳」均作「括」,《楊牧詩集Ⅰ》均作「颳」。
《紅樓夢》第五一回作「刮風」:「王夫人 笑道:『這也是
好主意,刮風下雪倒便宜。』」刮風,吹風,今人亦作
「括」、「颳」。
P.54倒數行10:「這漢子果然回頭來推門」未分段。
案:原刊本、《楊牧詩集Ⅰ》自此均另成一段。
P.55、56第三折甲、乙、丙標題「林聲」並為「林冲聲」之
10.課文P.59行5:《燈船》(1968)。
案:1968應1966之誤。
又行6—10課文謂《楊牧詩集Ⅱ》收1974—1985年作品,為北
15.課文p.60倒數行7—5謂劉卲將英與雄分別解釋之,有所謂
「聰明秀出」與「膽力過人」之別,英可以為相,而雄可以為
16.課文p.60—61述弗斯特之圓形人物與扁平人物,然舉 《三
相較於文學、藝術作品更能保持多義性、不確定性、開放性,
而非孜孜於宇宙與人生之謎之終極答案,一般指獨斷性為單一
、武斷。其實,劉文以自覺性之標準,自多重角度鑒析英雄之
意蘊,吾人可以檢討其個人標準,但並無「獨斷論」唯我獨是
之傾向。任何人之理性議論而成一家獨斷之言,非獨斷論也。
2.課文p.49倒數行4:文本「若校其分數,則牙則須。各以二
分,取彼一分,然後乃成」云云另起一段。
案:此數句當屬上段,因劉書所論「英雄」為一完整概念,不
可割裂。劉卲基於「英雄」為一整體概念之前提,為界定其涵
義而析辨「英」與「雄」之內蘊,以說明「英雄」得名之緣由
,此合而分之也。故釋「英」與「雄」後,即續云:「若校其
分數,則牙則須。各以二分,取彼一分,然後乃成。」此分而
合之也。
3.課文p.49倒數行2:「是以,英以其聰謀始」。
案:程本、四部叢刊本「是以」之「以」作「故」。
又p.49倒數行2—p.50行1:文本「是故英以其聰謀始,…然後
乃能各濟其所長也。」
案:此宜自為一段,蓋此自正面說明偏於英或雄之英雄各須具
備之三大要素。
4.課文p.50行5—9:文本「必聰能謀始,…雄可以為將。」
案:此宜自為一段,蓋此論述兩種偏材型英雄之實例。
5.課文p.50行12:文本「是以陳平之徒皆亡歸高祖。英分多,
故群雄服之」云云。
案:「高祖」當下屬,蓋此分論項羽、劉邦,前以項羽起,此
自亦以「劉邦」起,「英分多」云云均屬劉邦之評論也。《史
記‧張丞相列傳》:「秦時為御史,主柱下方書,有罪,亡歸
。」句法同。
又行13「才」程本、四部叢刊本作「材」。
6.課文p.50倒數行10下未注明《人物志》版本依據,本人講義
作:「(文本據明萬曆程榮輯《漢魏叢書本》,程刻本用萬曆
劉元霖本,劉本又據隆慶六年鄭旻刻本;並參校四部叢刊所收
上海涵芬樓景印明正德刊本,此本實直接影印鄭本。)」
7.課文p.52倒數行9:「我看他步履迅速」未分段。
案:原刊本自此另成一段,因《楊牧詩集Ⅰ》跨頁,課文致
誤。
課文p.54行9:「林冲命不該絕」未分段。
案:原刊本自此另成一段,因《楊牧詩集Ⅰ》跨頁,課文致
誤。
課文p.54行11—12:「風你/用力颳」、P.56行6:「風啊/你
颳吧」。
案:原刊本「颳」均作「括」,《楊牧詩集Ⅰ》均作「颳」。
《紅樓夢》第五一回作「刮風」:「王夫人 笑道:『這也是
好主意,刮風下雪倒便宜。』」刮風,吹風,今人亦作
「括」、「颳」。
P.54倒數行10:「這漢子果然回頭來推門」未分段。
案:原刊本、《楊牧詩集Ⅰ》自此均另成一段。
P.55、56第三折甲、乙、丙標題「林聲」並為「林冲聲」之
誤。
p.56又行6—7:「把我吹離/這漩渦」。
案:原刊本「漩渦」作「旋渦」。旋渦,謂水流旋轉成螺旋形
p.56又行6—7:「把我吹離/這漩渦」。
案:原刊本「漩渦」作「旋渦」。旋渦,謂水流旋轉成螺旋形
。 元袁桷《播州宣撫楊資德》詩:「教民風偃草,撫俗水旋
渦。」 漩渦義同。
又行9:「仗花鎗」。
案:原刊本「仗」作「杖」。杖、仗義同,握,執持。《書‧
牧誓》:「王左杖黃鉞,右秉白旄以麾。」但第六回有用
又行9:「仗花鎗」。
案:原刊本「仗」作「杖」。杖、仗義同,握,執持。《書‧
牧誓》:「王左杖黃鉞,右秉白旄以麾。」但第六回有用
「仗」 之例。
課文p.57第四折四節均以「山是憂戚的樣子」縮兩字作結,與
本折各節以「風靜了,我是」起,為本詩最成功之重複句,強
調「魚龍嗚咽」之詩情,課本誤與首字齊,原刊本第四節亦誤
課文p.57第四折四節均以「山是憂戚的樣子」縮兩字作結,與
本折各節以「風靜了,我是」起,為本詩最成功之重複句,強
調「魚龍嗚咽」之詩情,課本誤與首字齊,原刊本第四節亦誤
。
8.課文p.58倒數行10:「劉劭」之「劭」應作「卲」,俗本誤
劭若邵,與其字「孔才」不諧,恐積非而難成是也。課文中
8.課文p.58倒數行10:「劉劭」之「劭」應作「卲」,俗本誤
劭若邵,與其字「孔才」不諧,恐積非而難成是也。課文中
「劭」字均應定正。
9.課文p.58倒數行8:「初為廣平吏」。
案:此「吏」上脫「計」字,《三國志‧魏書》本傳謂:「建
安中,為計吏,詣許。」計吏為郡府屬官,管理地方户赋,八
或九品。
9.課文p.58倒數行8:「初為廣平吏」。
案:此「吏」上脫「計」字,《三國志‧魏書》本傳謂:「建
安中,為計吏,詣許。」計吏為郡府屬官,管理地方户赋,八
或九品。
10.課文P.59行5:《燈船》(1968)。
案:1968應1966之誤。
又行6—10課文謂《楊牧詩集Ⅱ》收1974—1985年作品,為北
斗行(1978)、禁忌的遊戲(1980)、海岸七疊(1980)、
有人(1986,台北:洪範)、完整的寓言(1991)、時光命
題(1997)等之合集。
案:《楊牧詩集Ⅱ》明言收1974—1985年作品,課文亦述及之
案:《楊牧詩集Ⅱ》明言收1974—1985年作品,課文亦述及之
,自不可能含完整的寓言(1991)、時光命題(1997)。
又涉事(2001,台北:洪範)、介殼蟲(2006,台北:洪範)
又涉事(2001,台北:洪範)、介殼蟲(2006,台北:洪範)
等近作,何以省略?
11.課文P.59-60述品鑑人物的起源與時代背景,然無<英雄>
本文內涵與論證過程之推演,則似無益於選文之初衷!
12.課文p.59倒數行6:「如建安二十二年的<求賢詔>云云。
案:一般泛云求賢令,而非<求賢詔>,終其一生未廢漢自立
11.課文P.59-60述品鑑人物的起源與時代背景,然無<英雄>
本文內涵與論證過程之推演,則似無益於選文之初衷!
12.課文p.59倒數行6:「如建安二十二年的<求賢詔>云云。
案:一般泛云求賢令,而非<求賢詔>,終其一生未廢漢自立
。曹操求才三令:建安 十五年頒佈《求賢令》;建安十九年
頒《舉士令》,一作《敕 有司取士勿廢偏短令》(見《三國
志‧魏書‧武帝紀》);建 安二十二年頒《求逸才令》,一作
《舉賢勿拘品行令》(見 《三國志‧魏書‧武帝紀》注引《魏
書》)。
13.課文p.60行11—13 謂:「劉卲認為『人材有能 大而不能小,
猶函牛之鼎不可以烹雞』」。蔡邕曾對這句話註 解:『函牛之
鼎若以烹雞,多汁則淡而不可食,少汁則焦而不 可熟,大器之
用於少,故有所不宜也。』點出人才之用重其 『宜』。」
13.課文p.60行11—13 謂:「劉卲認為『人材有能 大而不能小,
猶函牛之鼎不可以烹雞』」。蔡邕曾對這句話註 解:『函牛之
鼎若以烹雞,多汁則淡而不可食,少汁則焦而不 可熟,大器之
用於少,故有所不宜也。』點出人才之用重其 『宜』。」
案:劉卲原文上有「或曰」,該文並非劉卲語;且下文有「豈
有能大而不能小乎」 ,以駁大鼎不能烹雞之說,課文說誤。課
文所引蔡邕語,亦並非皆蔡邕語,《後漢書˙卷八十˙文苑傳
下˙邊讓傳》引蔡邕云:「『傳曰:函牛之鼎以亨雞,多汁則
淡而不可食,少汁則熬而不可熟。』此言大器之於小用,固有
所不宜也。」可知函牛之鼎之喻出於「傳」,而蔡邕加以申論
。《蔡中郎文集》載<薦邊文禮>:「傳曰:『函牛之鼎以烹
有能大而不能小乎」 ,以駁大鼎不能烹雞之說,課文說誤。課
文所引蔡邕語,亦並非皆蔡邕語,《後漢書˙卷八十˙文苑傳
下˙邊讓傳》引蔡邕云:「『傳曰:函牛之鼎以亨雞,多汁則
淡而不可食,少汁則熬而不可熟。』此言大器之於小用,固有
所不宜也。」可知函牛之鼎之喻出於「傳」,而蔡邕加以申論
。《蔡中郎文集》載<薦邊文禮>:「傳曰:『函牛之鼎以烹
雞,多汁則淡而不可食,少汁則焦而不可熟。』大器之於小用
,固有所不宜也。」(據正德乙亥蘭雪堂本、清光緒七年陸心
源十萬卷樓重雕明蘭雪堂本;且二本引舊本注云:「一曰市丘
之鼎」。陳奇猷《呂氏春秋校釋‧應言》校釋引「淡」作
「澹」;「焦而不可熟」作「燋而不熟」)二文與課文所引俱
異。
另《呂氏春秋‧應言》引白圭對魏王語:「市丘之鼎 以烹雞,
多洎之則淡而不可食,少洎之則焦而不熟。」
14.課文p.60行15—20以劉卲將人才分為三類:a.聖人:中和
14.課文p.60行15—20以劉卲將人才分為三類:a.聖人:中和
平 淡,總達眾材者。b.兼材:以道德為品評標準,在仁義禮上
表 現特殊者。c.偏材:擁有特殊技能的人。
案:據<九徵>,劉卲以為人才素質生成的決定因素是元一與
陰陽五行之氣。五行之氣具有仁義禮智信五種道德屬性。因每
人秉受五行之氣不同,故五種生理素質之完善程度亦不同,五
常之道德品質自亦不同。劉氏又將當代十分重視人才品評之儀
容聲色神精六徵與五行相容,而創為九徵之說,從而形成三等
人材。<九徵>云:「故偏至之材,以材自名;兼材之人,以
德為目;兼德之人,更為美號。是故兼德而至,謂之中庸;中
庸也者,聖人之目也。具體而微,謂之德行;德行也者,大雅
之稱也。一至,謂之偏材;偏材,小雅之質也。」
全材之人即聖人或理想之君王,九徵皆至,純粹之德也。兼材
之人即賢人或理想之宰相,其九徵狀態為具體而微。偏材之人
即一般大臣。由此可知,三等人才並非課文數語所可解釋;亦
非僅兼材以道德為品評標準;且劉氏之「德」乃以五行說改造
《尚書‧皋陶謨》中九德,並融合其他儒家經典而成,非一般
意義之品德。
案:據<九徵>,劉卲以為人才素質生成的決定因素是元一與
陰陽五行之氣。五行之氣具有仁義禮智信五種道德屬性。因每
人秉受五行之氣不同,故五種生理素質之完善程度亦不同,五
常之道德品質自亦不同。劉氏又將當代十分重視人才品評之儀
容聲色神精六徵與五行相容,而創為九徵之說,從而形成三等
人材。<九徵>云:「故偏至之材,以材自名;兼材之人,以
德為目;兼德之人,更為美號。是故兼德而至,謂之中庸;中
庸也者,聖人之目也。具體而微,謂之德行;德行也者,大雅
之稱也。一至,謂之偏材;偏材,小雅之質也。」
全材之人即聖人或理想之君王,九徵皆至,純粹之德也。兼材
之人即賢人或理想之宰相,其九徵狀態為具體而微。偏材之人
即一般大臣。由此可知,三等人才並非課文數語所可解釋;亦
非僅兼材以道德為品評標準;且劉氏之「德」乃以五行說改造
《尚書‧皋陶謨》中九德,並融合其他儒家經典而成,非一般
意義之品德。
15.課文p.60倒數行7—5謂劉卲將英與雄分別解釋之,有所謂
「聰明秀出」與「膽力過人」之別,英可以為相,而雄可以為
將,要兼具英與雄者,才可以成為最高的領導者。
案:劉書所論「英雄」為一完整概念,不可割裂,課文說誤。
案:劉書所論「英雄」為一完整概念,不可割裂,課文說誤。
劉卲基於「英雄」為一整概念之前提,為界定其涵義而析辨英
與雄之內蘊,以說明「英雄」得名之緣由,此合而分之也。故
分釋英與雄後,即續云:「若校其分數,則牙則須。各以二分
,取彼一分,然後乃成。」此分而合之也。
劉文將英雄分為兩類,第一類為「偏至之材,人臣之任也」之
劉文將英雄分為兩類,第一類為「偏至之材,人臣之任也」之
英雄:「必聰能謀始,明能見機,膽能決之,然後[乃]可以為
英,張良是也。氣力過人,勇能行之,智足斷事,[然後]乃可
以為雄,韓信是也。體分不同,以多為目,故英雄異名。然皆
偏至之材,人臣之任也。故英可以為相,雄可以為將。」此所
謂「英」或「雄」,乃指偏於英或偏於雄之英雄,蓋「體分不
同,以多為目,故英雄異名」。課文謂「英可以為相,而雄可
以為將,要兼具英與雄者,才可以成為最高的領導者」,將英
或雄與英雄對立,已誤解此處英或雄之涵義矣!
第二類為「若一人之身兼有英雄,則能長世,高祖、項羽是也
第二類為「若一人之身兼有英雄,則能長世,高祖、項羽是也
」之英雄。但高祖之英分又多於項羽,故能「宅有天下」,或
即課文所謂「最高的領導者」。
16.課文p.60—61述弗斯特之圓形人物與扁平人物,然舉 《三
國演義》中曹操、阿斗為例,何不據此分析與課文正 相關之水
滸人物?
又p.61行8:「依循箸…」中「箸」為訛字。
17.課文P.61—62敘述《三國演義》以劉禪聽信流言召回諸葛
又p.61行8:「依循箸…」中「箸」為訛字。
17.課文P.61—62敘述《三國演義》以劉禪聽信流言召回諸葛
亮、召回姜維,倉皇出降,樂不思蜀,塑造為「扶不起的阿
斗」之形象。即使歷史上劉禪並不只是如此平板、簡單,但作
者顯然有意只讓讀者見其無能一面,為庸君定下典型,即扁平
人物之典範。
案:《三國志‧譙周傳》注引晉孫盛云:「《春秋》之義,國
案:《三國志‧譙周傳》注引晉孫盛云:「《春秋》之義,國
君死社稷,卿大夫死位,況稱天子而可辱於人乎!周謂萬乘之君
偷生茍免,亡禮希利,要冀微榮,惑矣。且以事勢言之,理有
未盡。何者?禪雖庸主,實無桀、紂之酷;戰雖屢北,未有土
崩之亂。縱不能君臣固守,背城借一,自可退次東鄙以思後圖
。是時羅憲以重兵據白帝,霍弋以強卒鎮夜郎。蜀土險狹,山
水峻隔,絕巘激湍,非步卒所涉。若悉取舟楫,保據江州,徵
兵南中,乞師東國,如此則姜、廖五將自然雲從,吳之三師承
命電赴,何投寄之無所而慮於必亡邪?」
課文所說雖亦有本,然而,劉禪繼位前期確實聽從父親遺命,
放權于丞相諸葛亮處理軍、政大事,《三國志‧諸葛亮傳》:
「政事無巨細,咸決於亮。」《晉書‧李密傳》:「司空張華
問之曰:『安樂公何如?』密曰:『可次齊桓。』華問其故,
對曰:『齊桓得管仲而霸,用豎刁而蟲流。安樂公得諸葛亮而
抗魏,任黄皓而喪國,是知成敗一也。』」李密以劉禪作為國
君,可與春秋首霸齊桓公比擬,齊桓公得管仲而成霸 業,劉禪
得諸葛亮而與強魏抗衡,確因劉禪與諸葛亮等大臣關係大致和
諧。陳壽《三國志‧後主傳》以劉禪為「素絲」,早年得諸葛
亮輔助,「任賢相則為循理之君」;但後來寵信黃皓,敗壞政
事,卻是「惑閹豎則為昬闇之後」。所論與李密同,知阿斗闇
明評價在人間,胡為一偏以見之焉?
諸葛亮用人失誤而內疚之時,劉禪寬慰諸葛亮曰:「勝負乃兵
家常事!」諸葛亮因錯自貶三級,然於諸葛亮再勝後,遂即藉
此恢復其職務。
《三國演義》第一百五回載,魏延叛亂被殺 ,劉禪對於魏延並
未一概否定,而下旨:「既已名正其罪,仍念前功,賜棺槨葬
之。」
劉禪生活腐化時,學者譙周與老臣董允上書勸諫,劉禪僅感無
可奈何耳,非一怒之下大開殺戒。後主劉禪於中國歷代帝王中
,乃較少對大臣動刀之君,誠屬難得。
諸葛亮卒後,據《三國志》, 劉禪廢除丞相制,設立尚書令、
大將軍與大司馬三職互相制衡 ,軍、政事務分開。後來「乃自
攝國事」,提出「須吳舉動,東西掎角,以乘其釁。」〈《三
國志‧蔣琬費禕姜維傳》〉由蔣琬、費禕、董允等人主政,休
養生息,積蓄力量後從長計議再北伐之政策,除對外戰爭外,
親自處理國內軍政事務達19年之久,不可謂其無才智也。
當魏軍鄧艾入川,蜀後主劉禪投降。 劉禪之所以寧背駡名而不
作辯解,乃《三國志‧後主傳》注引王隱《蜀記》載鄧艾書所
謂「全國為上」之策。
其後劉後主被送往洛陽。司馬昭封為安樂公,賜住宅,月給用
度,僮婢百人。劉禪為表感謝,特意登門致謝,司馬昭於是設
宴款待,並以歌舞助興。當演奏蜀地樂曲時,蜀舊臣油然興起
傷懷之情,淚流滿面;而劉禪麻木不仁,嬉笑自若。司馬昭見
狀,問頗思蜀否?劉禪答以「此間樂,不思蜀!」此見於《三
國志‧後主傳》 注引晉習鑿齒《漢晉春秋》)後世用「阿斗」
、「扶不起的劉阿斗」為庸主之典型,亦形容軟弱無能,沒有
大志,不思振作者。 瞿秋白 《亂彈‧水陸道場》:「他們不
客氣的說:『人民蠢如鹿豕、笨如牛馬,人民是阿斗─昏庸無
用、不知不覺的昏君,只有他們自己才是精明強幹、大權獨握
的諸葛亮。』」巴金《隨想錄‧<小人‧大人‧長官>》:「
我常常想:倘使我自己不爭氣,是個扶不起的阿斗 ,事事都靠
包青天、海青天,一個青天,兩個青天,能解決多少問題呢?」
實則周壽昌《三國志集解》已謂:「恐傳聞失實,不則養晦以
自全耳!」
故劉後主之人物形象,與扁形人物之單一性、靜態性不合,而
流俗以單一視角目之,非其實也,亦難以「即使歷史上劉禪並
不只是這樣平版簡單的人物」圓其說。小說人物容可虛構、渲
染,要以更深入揭示人性為鵠的也。中外文學之扁形人物比比
皆是,曷不更例以示義如《三國演義》張飛,《水滸傳》李逵
邪!
18.p.62—64長篇幅述《水滸傳》中之林冲,而於<林冲夜奔>
18.p.62—64長篇幅述《水滸傳》中之林冲,而於<林冲夜奔>
著墨不多,僅敘四折之敘述者,然原詩涉及《水滸傳》3—12
、 15、19多回,何不將《水滸傳》中之林冲融入其中,並釐
析其 寫作手法,方有助於楊牧長詩之解讀。
又p.62倒數行8:「頭名狀」應作「投名狀」。因有所請託而
向人投進表示誠敬之具名書帖;王倫佔據梁山時,用為殺人獻
頭,以表誠心之隱語,見《水滸傳》第十一回。
又p.62倒數行8:「頭名狀」應作「投名狀」。因有所請託而
向人投進表示誠敬之具名書帖;王倫佔據梁山時,用為殺人獻
頭,以表誠心之隱語,見《水滸傳》第十一回。
19.課文述水滸故事,P.63行2起提及《水滸傳》回目,所據底
本應係P.67行1所著錄台北:里仁書局《水滸全傳校注》,因
水滸版本繁多,課文於文中應註明,以免混淆。
又課文所題書目為施耐庵《全滸全傳校注》,恐誤,首「全」
字係「水」之訛;施無校注之事,應改題李泉、張永鑫。
又p.63行12:「一節」中「節」為訛字。
20.課文P.63倒數行13謂本詩借用元雜劇之關目、結構,但課
文並未指出何處借用元雜劇之關目,吾人徧尋不獲,亦與本詩
作者言取材於《水滸》不合。
21.課文P.64倒數行14謂以劉卲之標準,兼備智力及膽識者才
本應係P.67行1所著錄台北:里仁書局《水滸全傳校注》,因
水滸版本繁多,課文於文中應註明,以免混淆。
又課文所題書目為施耐庵《全滸全傳校注》,恐誤,首「全」
字係「水」之訛;施無校注之事,應改題李泉、張永鑫。
又p.63行12:「一節」中「節」為訛字。
20.課文P.63倒數行13謂本詩借用元雜劇之關目、結構,但課
文並未指出何處借用元雜劇之關目,吾人徧尋不獲,亦與本詩
作者言取材於《水滸》不合。
21.課文P.64倒數行14謂以劉卲之標準,兼備智力及膽識者才
能成為英雄。
案:非是。劉文將英雄分為偏材型與兼材型兩類如上述,後者
案:非是。劉文將英雄分為偏材型與兼材型兩類如上述,後者
兼備聰、明與膽、力;前者則「各以二分,取彼一分」。
據吾人所述,林冲應屬韓信可為將帥之等級,而為偏材型之英
據吾人所述,林冲應屬韓信可為將帥之等級,而為偏材型之英
雄。蓋林冲原是東京八十萬禁軍教頭,武藝高強,膽力蓋世;
處於接踵而來之變故,亦能沈著以對,不魯莽行事,以至於最
後反對接受招安,應是「智足斷事」之人。但在「見機」方面
處於被動,不能洞察小人如高太尉、高衙內、陸謙等之陰險狡
詐,僅合於劉卲所論偏材型英雄—偏於雄之英雄,而非兼材型
英雄。薩孟武《水滸傳與中國社會》:「在梁山泊諸好漢之中
,有大將風度的,似只有林冲一人。」因課文誤解劉文,故出
現矛盾之說,一則謂其「有智」、「有謀」,一則又謂其「在
謀始、見機」等方面處於被動,他再三猶豫是否值得放棄美好
的生活與權貴攤牌;實則林冲之隱忍,非「謀始」之問題,楊
牧《瓶中稿》後記:「我於水滸人物中最愛林冲,認為他的勇
敢和厚道,實非其儕輩如武松、魯達之流所能比較。林冲之落
草,是真正的走投無路,逼上梁山。」
課文同頁倒數行7引劉卲:「一人之身兼有英雄,則能長世」,
課文同頁倒數行7引劉卲:「一人之身兼有英雄,則能長世」,
林冲己身難保而落草為寇,稱為英雄實為牽強;然後課文p.65
行2為林冲抱不平,以為龍困淺灘是時運所致,不損英雄形象。
課文說誤,劉卲原文作:「若一人之身兼有英雄,則能長世,
高祖、項羽是也。」劉卲並非以成敗,即並非以能否「宅有天
下」論英雄,故高祖成為君王與失敗之項羽並列為一人之身兼
有英雄而能長世者,而與「偏至之材,人臣之任也」之張良、
韓信異。司馬遷亦有<項羽本紀>。
又P.65行3—10述劉文以劉邦為英雄典型,以成就論之,自是
又P.65行3—10述劉文以劉邦為英雄典型,以成就論之,自是
英雄。此與宋事功派代表陳亮,亦以事功成敗評斷歷史人物同
調,繼而引發其與朱熹之間「義利」與「王霸」之辯。朱子以
道德動機為判斷君子與小人之標準,如動機只是孳孳為利,均
屬「蹠之徒」。
案:劉文並非以成敗論英雄如前。至於論人之善惡應以動機或
案:劉文並非以成敗論英雄如前。至於論人之善惡應以動機或
結果論,乃倫理學爭論之議題。吾人以為論人之善惡應以其
「行為」之善惡為根據,復衡其動機是否為「公義」。行為為
善而又出之於「公義」,自是標準「君子」。行為為善,而基
於「私利」之動機,並不必然為惡,如有人為記功而捐血,或
資本家捐款而實圖謀避稅。宋朱熹以道德動機為判斷君子或小
人之標準,與事功派代表陳亮以事之成敗評斷歷史人物,恐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