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9日 星期六

大學國文魔法書:企劃書/摘要商榷

第九單元 企畫書之疏漏 (指2006版)

1.p.210課文以個人日常瑣事如穿衣、打扮、喜歡男生等為例,說明吾人每日重複進行若干簡單企劃,按:「企畫」有其特定涵義,並指向公共事務,豈宜引喻失義!蓋編者不解私人生活、計畫、企畫之別也。

2.p.211課文謂:「所以企畫是用文字將圖表或者影像等表達方式完整地書寫出來」,不知何義?

3.p.214課文標題「企畫書的格式與內容原則」,一般不稱「內容原則」,而稱「基本概念或元素」;本節述及各次類企畫書,而不知企畫書種類之上位概念?

4.p.217課文舉本系「中文雙週企畫書」為例,尚應以同學或各班為對象之創意活動為例,較貼近同學生活?

5.本單元能使同學了解企畫書如何寫作,但未能契合社會生活中實際案例,以說述如何寫好企畫書之重點;並簡敘企畫書之文字技巧,亦極實用?


第二單元 摘要之疏漏(指2006版)

1.p.50課文以為人們易將「情節簡介」、「讀後心得」、「書評」,與「摘要」或「提要」相混淆。按:
(1)人們可以辨識「情節簡介」之撰寫,具有較為詳細之情節描述;「讀後心得」、「書評」可於評論前,先摘敘原作內容要點,而「摘要」不包括評論,並非深奧不可知。如課文定義正確,並列出比較表,應無此問題。
(2)經搜尋,常見同學所不易區分者乃摘要與大意、大綱、前言、序之異同。
(3)課文以「情節簡介」之撰寫,具有較為詳細之情節描述或「文章論點之闡釋」,後者其義不可知。
(4)課文以為人們易將「情節簡介」、「讀後心得」、「書評」,與「摘要」或「提要」相混淆,此將「摘要」等同於「提要」。提要固以原文內容之濃縮為主,但尚包括評價與相關背景之介紹;後者則僅濃縮原文本,其信息大致與文本原件等值,一般書籍或學報、論文往往不辨,誠可痛也!

2. p.50:課文「摘要之定義」引用《圖書館相關國家標準》中<摘要撰寫標準>無誤,然而其後據以整理摘要撰寫之要點,則有失謬:
(1)課文歸納該<標準>要點一遺漏「正確」之要求,不確。
(2)課文p।52謂:該<標準>依照不同文章形式與篇幅大小(應作「長短」)而區別摘要字數,惟一般學術論文或書籍之摘要,大多以500字以內為原則,最多不超過A4一張。按:課文示例以一般文章之摘要為主,並未明確指出字數;又泛言學術論文或書籍之摘要,大多以500字以內為原則,不確。
(3)遺漏第四項:「配合原著之形式及文體,將其內容做最完整的描述。」亦遺漏第五項「其他」。
(4)所謂完整描述內容要點,有其特定內涵,課文並未了解其義,僅視為一般性詞語。
(5)摘要寫作尚有規範化問題,如自然科學與社會、人文學科對論文摘要之寫作要求不同;人文、社會學科論文摘要又有報導性摘要與指示性摘要之別;科學、人文、社會學所屬次類不同,亦各有其重點等,課文均付之闕如,課文p।49僅謂學術論著尚應交代研究動機、方法、結論與創見,過於簡略,難以了解。

3.p.50:課文「摘要撰寫的好處」與p.49課文「為何要學習摘要撰寫」之內涵類似,應整合為一。

4. 課文p।53-59謂所述摘要之撰寫方法,主要指閱讀或整理者而言。按:
(1)學術論文或書籍之摘要,應依規範化撰寫,課文所述為「摘錄」,並非「摘要」,摘要不應僅節錄原文而成,摘要並非簡略書寫(Writing abstract is not abstract writing।)之義,吾人宜深思也!
(2)就學術論文或書籍撰寫摘要,方有意義,因摘要通常由原文作者或整理者撰寫,客觀報導文本之精華,以利讀者抉擇是否精讀該文獻;提要通常由編者或整理者寫作或出版社要求作者撰寫,向讀者揭示文本之主題內容概要、社會作用與價值等,與摘要之撰寫者及目的不同,但均具有重大功能與必要性。
(3)閱讀者摘錄文本,固有其功能,然而日常可行性不高;課文所述偏向摘錄,主要在於主旨之確定與重點語句之勾串而已,並未依文章結構或論證過程陳述,缺乏訓練思考方法之意義;中學有類似之改寫、仿寫、擴寫、改寫、續寫,似較有教育意義。
(4)讀書筆記之種類即有摘錄筆記,分原文摘錄與概括摘錄,顯屬重複。

(來自Bookman:人文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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