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0日 星期二

第二單元 摘要之商榷(大學國文魔法書2007初版)

第二單元 摘要之商榷(2007初版)
1.課文p.47-48:
(1)課文p.47標:「一、何謂摘要」,案:依內文所述,應作「摘要之定義與寫作要點」,方稱周延。
(2)課文P.47:內文以撰寫「情節簡介」,具有較為詳細之情節描述或「文章論點之闡釋」,案:「情節簡介」何以涉及「文章論點之闡釋」?又課文將「讀後心得」、「書評」歸為一組,案:前者重感受之抒發,後者重理性之分析,二者寫法並不相同。
課文應先具體呈現摘要之主要特點,即不加注釋、評論,與總體呈現文獻核心內容之簡潔陳述,然後就此與其他四者比較異同,同學方能區分內文所述五種文類,如:
摘要提要讀後心得書評情節簡介
客觀敘述一般文章摘要(非規範化摘要)僅客觀摘錄文本內容,且有字數限制;不可有其他資料(規範化摘要有若干例外)以扼要敘述文本內容為重點,而無字數限制;可涉及其他資料如相關背景介紹等概括文本內容,而無字數限制;可涉及其他資料如作者生平、寫作背景、文本結構與主旨等敘述文本大略內容,而無字數限制;可涉及其他資料如文本出處、介紹作者風格、閱讀方法等具有較為詳細之情節描述
主觀評論不可加注個人任何主觀評論或見解往往含評論著作得失與版本優劣側重個人感受之抒發著重理性分析與評價,尤其應指明所評論文本之獨特價值與寓意簡介本身亦無主觀評論
(3)課文P.48謂摘要撰寫之第一個要點為:「是對文獻內容簡明扼要且正確的說明」。案:簡明扼要之標準為何,應於此處說明。據課文p.51謂一般學術論文或書籍之摘要,大多以500字以內為原則,最多不超過A4一張。然而,國際會議要求科技類論文摘要字數不等,一般為200—500字;而國際刊物要求所刊登科技類論文摘要之字數通常為100—200字。人文、社會學科類論文摘要,報導性摘要約300-500字;指示性摘要约100-250字;綜合性摘要约200-300字。課文所述不知屬於何類摘要?
(4)<摘要撰寫標準>中「摘要須配合原著之形式及文體,將其內容做最完整的描述」,課文第三點歸納為「摘要之形式、文體需配合原著,內容力求完整」,恐誤解原文。摘要之形式、文體毋須亦難以配合原著之形式與文體?<摘要撰寫標準>謂「摘要須配合原著之形式及文體」,蓋因科技類或社會、人文類學科不同,其內容結構亦異,此涉及撰寫摘要之規範化問題;所謂「內容力求完整」,並非一般性詞語,實指摘要應依不同內容結構,完整描述內容要點。
(5)承上可知,課文整理<摘要撰寫標準>之要點中,第三、四點應互易。<摘要撰寫標準>第一、二、三點原就內容言;第四點原就形式結構言。
(6)課文應申明文中所述為一般文章之摘錄,此與規範化摘要有別。如上所及者外,A.課文歸納該<標準>之要點,遺漏第五項「其他」:可加注圖表、索引、引用篇數資料。B.使用規範化術語等。
2.課文p.48-49:
(1)課文將「二、為何要學習摘要撰寫」、「三、撰寫摘要的好處」分列。案:二者內涵難以區分;既標「學習摘要撰寫」,自指閱讀者而言,而「撰寫摘要的好處」主要亦指閱讀者而說;自邏輯言,著作者或整理者所寫摘要,應非以此為練習,則二項應可合併為「撰寫摘要的好處」。
(2)然後分:(一)閱讀者學習撰寫摘要之益處、(二)著作者或整理者撰寫摘要之功能,並將相關內容整合。
(3)課文p.49謂摘要之「形式與內容是必須完全依於原著」、p.51「在書寫過程中也必須按照原著的形式與風格來撰寫」與「避免造成摘要與原著在敘述形式上的過分差異」,另p.57與p.61亦見類似說法,其誤見前。一般摘要不分段,如何配合原著之形式與文體?如摘要對象為小說、詩歌、戲劇等,又如何配合?
(4)課文謂摘要「廣泛來說也應被視作原著的一部分」,其實,原作者所寫摘要即原著之ㄧ部分,整理者與讀者所寫摘要自非原著之ㄧ部分。
3.課文p.50-51述摘要之撰寫方法。案:
(1)論文「摘要」並非「摘錄」:摘要可以分成Summary 、Abstract與digest。summary 、Abstract雖然相近,但略有不同,summary本作者寫於論文之末,以總結或概述全文要點,可譯「概要」;學術論文上所「指摘」要指abstract,由summary演變而來,由作者以一定字數簡述全文主要內容,置於論文前,為論文之精髓,。digest特指由不同來源所蒐集之諸多資料,加以系統化並扼要整理;有時亦指將一文等予以濃縮,略去不重要之細微末節,但仍保存原文之次序、重點與字句,傾向分類者或摘述者個人以為重要者而加以匯編或摘錄,可譯「類編」或「文摘」。
學術論文之summary、abstract並非簡略書寫(Writing abstract is not abstract writing.)之義,學術論文或書籍之摘要,應依規範化撰寫,並非節錄原文而成體。課文P.51謂摘要之撰寫,最簡便之方式為:「把從各個段落或章節摘錄出來的重點語句加以重祖」,此與digest或讀書筆記中「摘錄筆記」(分「原文摘錄」與「概括摘錄」)之「原文摘錄」近似,所異者僅字數有無限制耳!
(2)學術論文或書籍之摘要,通常由原文作者或整理者撰寫,客觀敘明文本之精華,以利讀者抉擇是否精讀該文獻,具有一定功能與必要性。課文所述偏向一般文章之摘錄,主要在於中心思想之確定與各段重點語句之勾串而已,未及文體結構之陳述,缺乏訓練思考方法之意義。
(3)課文p.50述撰寫摘要之第一步驟,謂:「撰寫摘要之前,首先必須要正確無誤的掌握著作主旨。…一篇文章或一本書當中都會至少傳達一個或幾個中心概念」,編者將主旨視同中心概念,故文末編者歸納簡老師兩篇文章均謂:「找到兩個中心概念」,所以,「這兩點是全篇文章的主旨」。
案:就文章學而言,除並列多主題等少數特例,一篇文章或一本書籍通常僅有一明確主旨。主旨一般或作主題、中心思想,不作「中心概念」;同時,就邏輯學而言,「概念」並無完整意義,參看概念→判斷→推論。
吾人以為撰寫摘要第一步驟為讀者當先熟讀原著,正確掌握作品之主旨。除記敘性文章無明顯主題段,多可由主題段尋得並寫出主題句。
辨明段落與段落間之銜接方式,乃能正確掌握作品之思想重點。常見段落間銜接方法有自然銜接、方位銜接、邏輯銜接。如議論類文體因論點、論據之不同,而有不同論證結構或形式,此即<摘要撰寫標準>中「摘要須配合原著之形式及文體,將其內容做最完整的描述」,而非課文所謂:「摘要之形式、文體需配合原著,內容力求完整」。
課文p.50謂撰寫摘要第二步驟為「標記各段落之重點語句」:
案:撰寫摘要第二步應先尋得每一段落或結構中心句(結構大於段落),以此中心句為基礎而寫出各段段落大意,斟酌融入各段與此中心句密切相關之重點語句。以上主題句、段落中心句、重點語句可先標記,方便摘要之撰寫。
撰寫摘要第三步驟則將上述段落或結構大意加以勾串,完成一整體敘述,此自非課文所謂:「運用連接詞等將上述重點語句加以串連,完成一整體敘述」而已。
〈來自Bookman:人文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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