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0日 星期四

貧富差距擴大: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


貧者愈貧,富者愈富─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盡歡顏

主計處說明,國際上衡量貧富差距的方式,通常採用家庭可支配所得「五等分位差距倍數」或「吉尼係數」,97年我國所得最高二十%與最低二十%家庭,所得差距倍數六.○五倍,吉尼係數則是○.三四一,二者創下五年來新高,顯示我國貧富差距擴大。

主計處並指出,97年政府發放各項補助及津貼等,縮減所得差距倍數一.五三倍,家庭對政府移轉支出也縮小所得差距○.一六倍,總計縮減所得差距一.六九倍,若不計入政府移轉收支,97年所得差距倍數
高達七.七三倍,創下史上新高。

當經濟景氣嚴重衰退的時候,影響最大的族群並不是富豪,反而所得最底層的民眾。我們看到,由於97年底適逢全球性的金融海嘯,根據行政院主計處日前的最新統計,97年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平均數為91.4萬元,較前一年減少1.1%,但所得最低的家庭減幅卻最大,達到2.76%,所得最高及次高的族群僅各自減少1.7%及0.1%。

自去年底發生金融海嘯以來,各國相繼將利率降到空前的低點,造成今年以來股市的大漲,連相關的資產及原物料價格都大漲。以台北市的房價為例,原本已經下滑的房地產價格,受到政府各項低利措施的激勵,如今台北巿居民必須9.59年不吃不喝,才買得起一戶30坪的住家,購屋負擔創近7年新高。因此,政府造就寬鬆的貨幣環境,雖能讓經濟短時間內回穩,但低利率的結果,卻導致富有的人手上握有資產的價格翻升,而窮人又更沒有能力購買房地產,無形中助長了貧富階級間的落差。

受到金融海嘯的影響,造成台灣的失業率不斷飆升,到了今年暑假已經突破了6%的大關。而就算有工作,也可能受到減薪的待遇,今年上半年,受薪階級的「實質平均月薪」已回降至民國85年的水準。事實上,景氣衰退,對於所得較高的族群影響不大,但是對於領一份微薄薪水的上班族而言,卻可能受到裁員、減薪的危機,進而影響到他們的生計。雖然失業問題會隨著景氣復甦而改善,但要解決台灣實質薪資不進反退的問題,政府還是要從台灣經濟的結構面著手,思考如何加速台灣產業的轉型,往高附加價值、高科技、注重研發創新及全球運籌的目標邁進,如此才能帶動台灣整體薪資水準的提升,擺脫薪水緩慢成長的困境。


Bookman:人文願景

九州生氣恃風雷萬馬齊喑究可哀
我勸天公重抖擻不拘一格降人才
(龔自珍‧己亥雜詩125)

政府舉債,誰埋單


李財政部長李述德(右一)2008.6.16在立法院表示,為尊重立法院決議,行政院擴大內需投資計畫所需財源,將由中華電信釋股改以舉債方式籌措。右二主計長石素梅、右三經建會主委陳添枝。

財政部國庫署統計,2000年民進黨開始執政時,中央政府未償債務餘額約2.4兆元,2007年底債務餘額增至3.7兆元,民進黨執政八年,政府債務餘額增加逾1.3兆元。

馬政府上台後,97年中央政府舉債1200多億。98年度總預算舉債金額1650億元,但因發放消費券、擴大內需與擴大公共建設等特別預算舉債金額多達2650億元,以致98年度列入政府債限的舉債總額達4300億元,扣除還本金額後,新增債務達3652億元,已創歷史新高。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合計新增債務將近4000億元,再加上災後重建特別預算1200億元全數舉債,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與特別預算將舉債4660億元,更是單一年度舉債新高。


換句話說,馬政府執政兩年半,就要舉債逾兆元,扣掉債務還本部分,債務增加9000多億元,明年底中央政府未償債務餘額將達4.6兆元,占前三年國民生產毛額(GNP)36.6%,已逼近舉債上限40%,舉債空間只剩下4000億元左右,以目前舉債速度估算,最快後年就會「破表」。

馬政府大量舉債,不僅違背選前「愛台十二建設不舉債」的承諾,也讓我國主權評等面臨降等危機,主權評等代表國家債信,一旦主權評等遭調降,政府及企業籌資發債將受影響,不利我國經濟發展。國家債務飆高,學界及企業界都表達憂慮,國際信用評等機構更提出警告,面對外界質疑,財政部部長李述德仍一再強調舉債的「必要性」,並表示「政府債務仍在法定債限內」,似乎只要目前債務不超過債限,就天下太平了。
商業周刊1136期(8.31-9.6)核算,我國資產總額8.5兆元,加上隱藏性負債總額14.5兆,目前政府資產淨值負6兆;負債14兆,相當於嬰兒一出生即背負63萬元債務。阿彌佗佛,善哉!善哉!你還以為白拿了消費券3600元而雀躍嗎?


一般而言,要解決政府負債問題只有二種方法,一是加稅,一是印鈔票。增加稅賦往往需等到景氣確定復甦之後,否則擔心直接傷害經濟,另外在政治上亦不討好,這也是為什麼政府負債不容易以增稅方式償還的原因。因此目前看來各國政府最後恐怕只能採取印鈔票的方式來因應,但這種方式極易造成通膨及貨幣貶值的結果。

若未來通膨真的來臨,那麼到底是誰要埋單呢?最後的答案恐怕會是由比較貧窮的人。因為在通膨的情況下,擁有資產的人,資產價值會隨通膨而升高;另一方面,借錢的人實質負債會隨通膨而減輕,但因通常有辦法借錢的人都是比較富有,這些人因此會從通膨中獲利。相對地,沒有資產又借不到錢的窮人,只能面臨財富縮水的困境,成為為政府負債買單的一群人。因此政府負債除引發通膨問題外,更將進一步擴大貧富差距造成社會問題,確實不得不及早尋求因應策略。


Bookman:人文願景
不是逢人苦譽君亦狂亦俠亦温文
照人膽似秦時月送我情如嶺上雲
(龔自珍‧己亥雜詩28)

2009年9月8日 星期二

《史記‧管晏列傳》與錢穆<懷念老友林語堂先生>探討

(二)第二單元:人生樂在心相知
1.課文p.35:「管仲夷吾者」,或以為管仲字夷吾,與本人說「仲,其字;夷吾,其名」相牴啎。
案:檢核本人所為講義長編本與其他文獻:(1)《左傳‧莊公十年》:「管仲請囚,鮑叔受之,及堂阜而稅之。歸而以告曰:『管夷吾治於高傒,使相可也。』」此鮑叔向齊桓薦舉管仲,《曲禮》:「父前子名,君前臣名。」可知「夷吾」為名。《呂氏春秋‧贊能》:「於是乎使人告魯曰:『「管夷吾,寡人之讎也,願得之而親手加焉。』」齊桓豈尊稱仇人之字乎?(2)《檀弓》:「五十以伯仲」,蓋排行字,所以尊老,直以伯仲稱之也。(3)古籍名、字合言,多先字後名,《世本》:「莊仲山產敬仲夷吾者」,其名「夷吾」在後。本人考《左傳》桓公五年謂「鄭伯使祭足勞王」(即此上之「祭仲足」),杜注以為「仲」是名,「足」是字;《會箋》駁之,以「足」是名,「仲」其行也。《春秋經》桓公十一年言「宋人執鄭祭仲」,楊伯峻注同會箋,並駁杜注之誤云:「古人稱謂,不以名冠字上。」《春秋經》桓二年記宋「孔父」(《左傳》稱「孔父嘉」),杜注以為「父」是名,本應稱其字「嘉」,而所以稱其名者,蓋「內不能治其閨門,外取怨於民,身死而禍及其君」;惠棟《春秋左傳補註》駁之,云:「古人稱名、字,皆先字而後名,蔡(祭)仲足是也」,並引說文「孔」字說明孔父乃稱美之詞是也。

2.課文p.36行6未注明《史記‧管晏列傳》前三段「管鮑之交」之版本依據,本人講義補「日‧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台北:洪氏出版社,71.10,頁850—851」。

3.司馬遷生年約有六說,課文p.41行3於司馬遷生年採王說,即漢景帝中元五年(145B.C.);王說外,主要尚有郭沫若等主張生於武帝建元六年(135B.C.)。生、卒年採中西對照為宜,課文記遷生、卒年僅作「145B.C.-86B.C.?」,應於內文補正。

4.司馬遷生平有二十壯遊之旅、奉使西征之旅、泰山封禪之旅三次重大遊歷,課文P.41行4—6僅述第一次壯遊之旅,不知何據?

5.元封三年(108B.C.),司馬遷38歲。課文P.41行3採王國維說司馬遷生年,而P.41行5謂本年28歲,繼父職為太史令,蓋誤從生年135B.C.而編者不自知;且記遷行事,宜採中西對照,不可但書歲數,何況遷生年約有六說。

6.課文P.41行6謂:「38歲因李陵案下獄,並處以腐刑。」
案:王國維考天漢二年(99B.C.)遷下獄,47歲;天漢三年尚在縲紲,處以腐刑在天漢三年(98B.C.),48歲,蓋課文編者又誤從遷生年135B.C.。

7.課文P.41行6—7謂:「出獄後,改任中書令,從而發憤撰寫史書」;行11又謂:「經二十餘年才完成」;又行13謂:「五十二萬餘言,始自黃帝,終於西漢武帝太初年間」。
案:出獄在天漢四年,49歲;因未說明準備、始撰、完成與修訂之年,二十餘年無從確認;本人講義分三階段,實則太初四年以後續有附記增補,特記大事,蓋遷受李陵之禍,故詳記李陵與李廣利降匈奴始末,亦「綜其終始」也,征和三年(90B.C.)貳師將軍李廣利降匈奴為全書最後記事之年。《史記》共得130篇,52萬6千5百字(<太史公自序>),今中華書局標點本為55萬5千6百60字。

8.課文P.41行10言:《史記》原稱《太史公書》,魏晉後乃為專稱。
案:東漢桓、靈之際,已專名《史記》,如<東海廟碑>、<武榮碑>已刻《史記》專名(陳直<太史公書名考>,《文史哲》1956年6月號)。東漢末蔡邕、荀悅、應劭、潁容、高誘之著作均稱引《太史公書》為《史記》,足可證明東漢末《史記》已成通用之專名。

或以為《司馬遷之人格與風格》主張遷之所以名其書為「太史公書」,乃對楚國文化之嚮往,因「太史公」為楚國官名。
案:檢核本人所為講義長編本與其他文獻,對「太史公」一詞之釋名約有十說,可概括為三類:(1)尊稱說,(2)官名說,(3)以官稱為書名:俞正燮《癸巳類稿》卷十一主之。
俞氏以「《史記》署太史公是司馬遷署官以名其書,其曰公者,猶曰著書之人耳。」即司馬遷以官稱為書名;而加「公」字者,如先秦諸子書,均稱一「子」字,曰「子」曰「公」,皆指著書之人。俞說大抵可從。
「太史公」三字並非官名,而是司馬遷遵其父「太史令」之官稱為「太史公」,即「太史公」為「太史令」官名之尊稱。 《太史公自序》稱「太史公」凡十四,一指司馬談,二指司馬遷,三指司馬談、遷父子,四指原題之書名。故太史公不僅為書名,且為司馬氏父子職守共稱之尊名。「太史公」之「公」是尊稱;「太史」為官名。「太史」屬奉常,其長官為令,稱述職名,不必帶「令」。司馬遷秉受遺教,完成父業,故將書名定為《太史公書》,以祭奠父親。一百三十篇論贊皆題「太史公曰」,非司馬遷自尊,而是遵其父太史公所欲論著之書。因書名《太史公書》,則遷序贊自題「太史公曰」,乃必然之理。(張大可)
《司馬遷之人格與風格》說見頁3—4引朱希祖《中國史學通論》,略以太史令又稱太史公,也是因楚語而然。朱氏謂楚俗稱太史令為太史公,然非漢官之正名(《太史公解》,《制言》半月刊第十五期)。朱說屬「官名說」之一種,然而,《太史公自序》:「談為太史公」,自述則云:「遷為太史令」,可證司馬遷尊稱其父為「太史公」;且捨正從俗,恐無其理。

9.課文p.43行7—9謂:「《史記》書寫思想以「人」為主,司馬遷對於材料的取捨,有其獨特的眼光,個人的是非功過,多以聚焦的方式加以描寫,以細節來突顯所欲表達之主題。」
案:課文所謂「細節」,太史公謂之「軼事」。但以軼事表述主題乃列傳之變體,並非通例,蓋〈管晏列傳〉以「互見法」而「論其軼事」。

10.課文p.43行15—16:「最後部分是司馬遷真正想表達的情感,有感於『交友莫救,左右親近不為一言』的澆薄人情」。
案:課文謂:「有感於『交友莫救,左右親近不為一言』」,《漢書》本傳引<報任少卿書>「友」作「遊」。
又:管鮑之交表述朋友相知之可貴,暗以李陵事慨嘆自己未遇相知之友,與其說司馬是為歷史人物作傳,倒不如說是他本人的寫心之作。課文中未述司馬遷為李陵辯護事;又多就管鮑之交說相知友情,流於空泛。
又〈管晏列傳〉中闡揚人我「相知」之主題,除呈現於顯而易見之友朋間,亦涵蓋君臣之遇合,惜其內容較為隱微難見。司馬遷勇於直言陳說,欲以一己棉薄之力寬慰君心,善盡人臣之道,然而漢武帝卻未知司馬遷;並無聽勸納諫之寬宏雅量,心意無法相通,司馬遷最終慘遭腐刑,而以管仲、齊桓之相遇合為反襯。無奈,課文並未述及也。

11.課文p.44行12—14引諸葛亮:「勢利之交,難以經遠。士之相知,溫不增華,寒不改葉,貫四時而不衰,歷夷險而益固。」
案:此未載篇名與出處,宜補;又據王瑞功編《諸葛亮研究集成》「貫」作「能」。

12.課文p.44倒數行5—2述齊桓欲用鮑叔牙,鮑叔辭謝,向齊桓公建議釋放管仲,舉薦管仲擔任之:「臣之不若夷吾者五:寬和惠民,不若也;治國家不失其柄,不若也;忠惠可結于百姓,不若也;制禮義可法于四方,不若也;執枹鼓立于軍門,使百姓皆加勇,不若也。」
案:鮑叔語應註明出處;且課文實轉引《史記‧管晏列傳‧正義》引《國語》,查《國語》文本,「臣之不若夷吾者五」中「之」下當有「所」字;「寬和惠民」中「和惠」當作「惠柔」;「不若也」中「不」當作「弗」,下同;「忠惠可結于百姓」中「惠」當作「信」;「使百姓皆加勇」下當有「焉」字。

13.課文p.44—46「相知貴在知心」綜論管、鮑之交與錢、林相知之關涉處及其意義,宜據《史記》管鮑之交、錢穆<懷念老友林語堂先生>,系統化歸納相關內涵與重點,而後加以闡述,但課文難以見其條貫。
又課文P.45倒數行11—8以為「煙灰作為文中的主要意象,影射林語堂雖然提倡性靈小品、寫作幽默文學,但他思想中無形的尺度依然存在,『溫而厲,恭而安,無適,無必,無可無不可』;儒家的溫厚、超脫與悲天憫人,便是他內心之拘謹處,一如那一條長長的煙灰。」
案:課文所述並未引證原文,吾人聯繫錢穆<懷念老友林語堂先生>第8—11小段所見,錢先生實以「煙灰不落」象徵林氏對中國文化之堅持;第12小段則見其直前直往外,內心自有基督信仰。

又課文以林先生思想中無形的尺度,指儒家「溫而厲,恭而安,無適,無必,無可無不可」;蓋謂其幽默放達外,具有儒家溫厚、超脫與悲天憫人,便是他內心之拘謹處。
案:據林氏<論幽默感>一文可知,課文所引「溫而厲,恭而安,無適,無必,無可無不可」,乃林語堂稱讚孔子最得幽默之本意:「大概超脫派容易流於憤世嫉俗的厭世主義,到了憤與嫉,就失了幽默溫厚之旨。屈原、賈誼,很少幽默,就是此理。因為幽默是敦厚的,超脫同時加入悲天憫人之念,就是西洋之所謂幽默;機警犀利之諷刺,西文謂之『鬱剔』(wit)。反而是孔子個人溫而厲,恭而安,無適,無必,無可無不可,近於真正幽默態度。」
幽默是種風調,乃出於達觀而令人發笑、感到輕鬆。達觀來自於超脫、曠放思想,指老莊之徒看穿一切。發自悲天憫人之心的幽默或超脫,給人的感覺是溫厚的,而非憤世嫉俗的。
林文說他所取於孔子,倒不是他的踧踖如也(厲而恭、拘謹處),而是他燕居時之恂恂如也、是吾與點也幽默自適之孔子(溫厚、閒適),以及此處的無適無必,無可無不可(超脫、曠達),「孔子之偉大處就是因為他是超乎儒教的道家」(林語堂<四談螺絲釘>,《林語堂散文經典》第二卷,第65頁)。
錢、林二氏處於抗戰與國共鬥爭之時代背景,分析文章還需知人論世,錢先生所謂「近百年來之中國人,世變倉皇,前途渺茫,究不知將何所屆止」!

14.課文p.45行1—5述管仲也了解鮑叔,並不以私害公,臨終前回答齊桓公問鮑叔為人說:「鮑叔君子也,千乘之國,不以其道,予之,不受也。雖然,不可以為政,其為人也,好善而惡惡已甚,見一惡終身不忘。」管仲認為鮑叔是正直君子,無法忍受相位灰色模糊地帶,容易樹敵,不宜授予國政;且鮑叔曾表示自己不適任宰相之位。
案:管仲語應註明出處。又「鮑叔」下當標逗號;「君子也」下當改句號;「不以其道,予之」當合為一句;「不可以為政」下當標句號;「見一惡」下當標逗號。
又課文所謂相位、宰相,蓋誤從《史記‧管晏列傳‧正義》引《國語》:「齊桓公使鮑叔為相」,考《國語‧齊語》本云:「桓公自莒反於齊,使鮑叔為宰」,韋注:「宰,太宰也」。宰實卿之通稱,韋注誤。楚、吳、越僭號稱王,宋為殷後,僅四國有太宰之設。齊大國三卿,國、高二氏世為天子命卿,號二守,其下卿則由國君任命。

15.課文p.45行5—6引「恩德相結者,謂之知己;腹心相結者,謂之知心」。
案:引文未註明出處,當補;又:「腹心相結者」中「結」字應作「照」,當改;又引述不全,當作「這相知有幾樣名色:恩德相結者,謂之知己;腹心相照者,謂之知心;聲氣相求者,謂之知音,總來叫做相知。」原文重點在概括友情之種類,課文不宜割裂原文。據此,亦知課文p.44行10標題「相知貴在知心」,當改為「相交貴在相知」,蓋知心只是相知友情之一種。(《大學國文交響曲》(2008.1.初版)校讀記)

(2008.3初稿/7修訂/8修訂)
〈來自Bookman:人文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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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7日 星期一

H1N1新流感疫苗關鍵報告

十五、如果已經感染H1N1新流感,是否之後就不用再打H1N1新流感疫苗
理論上是沒錯。只要得到新流感,不管有沒有接受克流感治療,都會產生有效的抗體,原則上不會再被同樣的H1N1新流感病毒感染。

但有盲點,就是快篩準確度並不精確;快篩陽性又只有九成是新流感,也就是你只知道九成是得了新流感,還是有一成可能不是;這一成的病人沒有新流感的抗體,如果到了冬天,還是可能會被別人傳染得病。你願意冒這一成的風險嗎?這沒有答案。

我個人對於已經得到A型流感的病人是建議:9月的季節性流感疫苗照打,而11月的H1N1新流感疫苗可以先觀望一下,如果一個月都沒有傳出疫苗有甚麼副作用,那麼就還是可以打。不過這是我個人的建議,並不一定符合國家的政策,參考即可。
十六、H1N1新流感疫苗接種對象的優先順序

(一)醫療及防疫相關人員、災區災民: 醫護人員常常要面對免疫不全的老人與小孩,所以不能得到流感,否則會傳染給死亡率高的這群人,因此要先打。災民是群聚的生活,而且災區已有其他病毒疫情,很容易大量繁殖病毒,所以要先打。
(二)孕婦:因為孕婦是所有危險族群當中,唯一有行動能力,會趴趴走,搭捷運,坐公車的人。有行動能力意味著她們自己就可以到外面得到流感回來,不需要等家裡的小孩得到才傳染給她們。因此不要讓孕婦得到流感進而變成重症,是國家社會的責任,所以要先打。
(三)1-6歲之學齡前兒童(國光產製之H1N1新型流感疫苗提供1歲以上):由於國內已出現一歲以下的新流感住院病例,但「克流感」許可證僅能用在一歲以上患者使用。衛生署參考美國疾病管制中心所發布的嬰兒治療建議後,行文給兒科醫師,給予緊急授權,讓醫師在治療一歲以下的幼童時,也能使用「克流感」,劑量多寡則由患者體重來決定。(四)重大傷病(7歲以上)。
(五)國小學童(7-12歲)。
(六)國中生(13-15歲)。
(七)高中生(16-18歲)。
(八)19-24歲族群 。
(九)25歲以上患有心肺血管疾病、肝、腎及糖尿病等疾病,與過度肥胖之高危險族群:細分三個順位,包括住院中、二十五到四十九歲青壯年及五十歲以上半百族群。肥胖因心肺功能不佳,原就是感染新流感的高危險群,目前認為BMI超過30就算危險,超過40非常危險,防疫當局取其中間值以上為優先施打對象。
(十)25-49歲健康成年人 。

(十一)50-64歲健康成年人 。
(十二)65歲以上長者。


十七、誰不能施打H1N1新流感疫苗

(一)曾對蛋過敏,因為疫苗使用雞胚胎製作;
(二)曾對流感疫苗過敏者;
(三)免疫功能不健全如愛滋病患者;
(四)癌症患者;
(五)正在發燒的病患;
(六)正在服用阿斯匹靈或免疫製劑如類固醇,以免引起特別的併發症如雷氏症候群。

十八、施打H1N1新流感疫苗有無危險性

楊志良說施打疫苗難免有人會往生,如此不負責任的輕率發言,會造成國人恐慌。楊應該精確的說明H1N1新流感等疫苗會造成往生的百分比?國光生技疫苗人體試驗計畫主持人黃立民表示,打完疫苗局部可能腫痛,少數人會過敏起癢疹,大家最擔心的多發性神經炎機率約百萬分之一,從動物實驗成效和國光生技的技術,他對疫苗人體試驗結果「很樂觀」。
十九、H1N1新流感疫苗應施打一劑或兩劑

世界衛生組織(WHO)今天指出,在中國宣布通過由北京科興生物製品有限公司(Sinovac)生產,僅需施打一劑的疫苗後,中國可能成為世界第一個為龐大民眾施打新流感疫苗的國家。瑞士藥廠龍頭諾華製藥集團(Novartis)今天稍早指出,該廠新流感疫苗測試顯示,施打一劑即足以預防新流感病毒。諾華廠新流感疫苗是雞胚胎培養疫苗,且有添加佐劑(混在疫苗內一起施打用來提升疫苗效能)。

但美國疾病管制暨預防中心(CDC)佛利登(Thomas Frieden)指出,該瑞士藥廠測試的是輔助疫苗(一種免疫反應促進劑),而美國並未使用這種方式。即使美國研發施打一劑的疫苗,小孩仍可能需要施打2劑疫苗預防;小孩是遭受新流感侵襲最嚴重的族群之一。佛利曼說:「預防季節性流感,我們通常對9歲以下的孩童施打2劑不同疫苗,因此對孩童而言,新流感疫苗很可能也至少必須施打2劑。」陳建仁說明,按WHO的標準作法需施打兩劑。

防疫當局當初向國光生技下單1000萬劑新流感疫苗,每人施打兩劑,只夠500萬人份施打,如疫情擴大,預計每人只施打一劑。9月8日疾管局局長郭旭崧表示若人體試驗結果顯示打一劑即有足夠保護力,且無副作用,不排除只需接種一劑。

二十、H1N1新流感疫苗施行人體試驗是否為繁文縟節

疾管局向國光生技下單1000萬劑新流感疫苗(其製作技術來自日本北里研究所),國光生技執行長何美鄉表示,該公司目前正加緊腳步產製疫苗,預計9月25日進入人體試驗,先打第一劑,21天後打第二劑,並抽血檢測。再過7到10天即可得知第一劑的人體試驗結果,至於第二劑的結果則在開始後的第42天出爐;換句話說,最快的話,國人在11月15日即可開始接種疫苗。
9月3日媒體報導,國光生技董事長詹啟賢表示,如果能避開「繁文縟節」、減少新流感疫苗人體實驗程序,從安全角度來看,疫苗可以提前到10月底開打。詹說:「美國與歐洲為了爭取疫苗上市時效,幾乎連人體實驗都不做了。」

然而,目前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IH)傳染病研究所(NIAID)主導下,已經或快要進行的H1N1臨床試驗最少有五種,約有4500名人體試驗,另有針對氣喘慢性疾病免疫不全的人體試驗還不在此列。詹又把受試者樣本數降到400人,樣本數是否足夠?科學程序有如此草率的任意性嗎?人命關天,怎輕忽的說人體試驗是「繁文縟節」,這樣能保證疫苗的安全與藥效嬤?詹為國民黨副秘書長,又是國光生技董事長,是否該迴避利益衝突?建議詹以身作則,施打疫苗,否則,誰敢接受疫苗?

在等待接種疫苗的近3個月裡,如果疫情急遽加溫,甚至已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何美鄉認為還有變通之道,也就是只要完成第一劑的人體試驗,且確認有效及安全時,不用等第二劑人體試驗的結果,10月下旬即可開打。詹只揭露特殊狀況,語焉不詳,資訊不完整,恐會招來民眾疑慮。

WHO疫苗研究主管基妮(Marie-Paule Kieny)9月3日表示,新流感疫苗無須經過「完整的」臨床評估,但仍需進行試驗,以瞭解適當的劑量、接種疫苗的風險,以及新流感疫苗是否能與其他疫苗混合使用。
二一、左手打新流感疫苗,右手打肺炎鏈球菌疫苗
H1N1新流感容易引發肺炎,五歲以下兒童、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孕婦、慢性病患者、氣喘及抽菸者最危險;二十五歲至五十歲之青壯年,常曝露在外,有接觸性風險。建議同時接種肺炎疫苗。警覺性高的民眾可以先施打肺炎疫苗,作為新流感流行前之預防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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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諺:如果常常掀鍋蓋,水怎麼會滾(A watched kettle never boils)?
按:悶頭燒水,也蠻危險!

青山橫北郭白水繞東城此地一為別孤蓬萬里征
浮雲游子意落日故人情揮手自茲去蕭蕭班馬鳴
(李白‧送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