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30日 星期二

「經學研究室」研究計畫:《左傳》人物形象描寫之研究

描寫係文學表達方式之ㄧ,人物形象描寫指以生動之文學語言將人物具體呈現。描寫要求目的明確,特點突出,具體生動,俾塑造栩栩如生之人物形象,使讀者如見其人,如聞其聲,如臨其境。

人物形象描寫之主要方法有外形描寫(指描寫人物之音容笑貌、衣著打扮、姿態神情等外在特徵)、語言描寫(指描寫人物之獨白或對白)、行動描寫(指描寫人物之行為、動作)、心理描寫(指描寫人物對一定環境中之客觀情勢所產生看法、感觸、聯想等)。以人物為表現中心,環境描寫(指人物所處之自然環頸與社會環境之描寫)、場面描寫(指對一定時、地之人物,及其周圍環境所形成之綜合畫面之描寫)、細節描寫(指對人物之細微神態、動作,生活中之細微小事等作細緻入微之描寫)均應為刻畫人物形象服務。

根據不完全統計,《左傳》所描寫歷史人物約1400人左右,包括春秋時代各階層人物,有天子、諸侯、卿士、大夫、婦女,亦含將相、武臣、學者,有說客、祝史、良醫、商賈、娼優,亦含宰竪、役人、盜賊、俠勇,形形色色,多采多姿。

《左傳》塑造之人物形象類型,約分為兩種,一為「累積型」人物:因受編年體結構局限,由分年記事逐漸展示某一人物之性格、構成完整之形象,如晉文公、楚靈王、鄭子產等;一為「閃現型」人物,僅記寫一事以勾勒某一人物之形象,或表現某一方面之性格,如石碏、頭須、鄭武姜、介之推母等。

於先秦著作中,《左傳》首先提供吾人如此眾多生動而可感之人物形象,亦開創描寫人物之方法,從而為後世人物傳記與小說、戲劇創作之典範。後人從中汲取豐贍營養,並形成民族傳統,《左傳》於文學史上之始創與奠基意義誠後代任一著作所無可代替者。吾人亟盼經由此研究計畫,掘發其義蘊,倘亦有益於民族文化之發皇乎!

(來自Bookman:人文願景)
http://168hy.blogspot.com/

2007年10月29日 星期一

「經學研究室」願景與獎學金

一.「經學研究室」願景-成立與工作規劃:
本室成立之緣起,請參考顏崑陽教授:〈我們必須建立適當的學術審查倫理與規範〉(附錄於文
後),僅述本室之工作規劃:
(一)近期具體工作:
1.不定期於本網站公佈經學及其他國學研究成果,並向外部刊物投稿或參加經學學術會議。
2.向國科會等相關單位提出經學及其他國學研究計畫。
3.設置獎學金,倡導、鼓勵經學研究,推廣經學教育。
4.歡迎各界加入本研究室,互相切磋,請來函:sunsun69tw@gmail.com;亦可代為發佈經學研
究作品。
(二)遠期工作目標:
1.組織經學與其他國學研究群,交換研究心得。
2.出版經學研究論文。
3.促進國際經學研究交流。
如有未盡事宜或其他聯繫,可來函指教:sunsun69tw@gmail.com,竭誠感謝你。
全國研究所招生網:http://www.kcmcg.com.tw/2_news_html.aspx
二.「經學研究室」獎學金:
本人於94.12月發願設立將學金,請參考網站2007.9.5:〈醫療疏失─許浚與李子晴的聯想〉
一文。獎學金申請辦法如下:
獎助學金名稱梁文謙、梁陳罔狚紀念獎學金
性質獎學金
宗旨緬懷雙親養育之恩,倡導並鼓勵經學研究
申請年度每學年上/下學期
受理申請處申請書與經學作品寄:sunsun69tw@gmail.com
所有申請資料均請另寄: 梁煌儀 台北市大安區郵政96支局450號信箱或台中市逢甲大學中文系
學制學士、碩士、博士
成績智育與德育:均86以上/體育70以上(如有)
獎助對象研究經學之士
學門
限制條件
獎助內容每人給獎金額範圍:5000
預計總金額:未定
預計總名額:3
申請期間每學期期中考前申請前一學期〈本獎學金採上、下學期申請〉
申請說明自撰申請書乙份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申請學期之前一學期成績單乙份
系、所主任推薦書乙份
有關經學作品 (不論發表否)(內容達85分)
說明網址http://168hy.blogspot.com/
檔案資訊來自本網站 Bookman:人文願景2007.10.29設置本獎學金
附錄:
顏昆陽教授,〈我們必須建立適當的學術審查倫理與規範〉:

本學報這一期收到18篇稿件。其中,校內稿4篇,校外稿14篇。每篇皆由二位專家學者雙向匿名審查;有些稿件,甚至做了第三審。審查結果,再經編輯委員會討論,最後決定刊用9篇。通過比率是50%。其中,校內稿4篇,佔44%。
從這一期開始,本學報新闢一個開放性的專欄,名為「中國人文學新視域」,主要關懷的是中國人文學面對二十一世紀,能有什麼「新論題」與「新方法」,以開拓「新視域」?中國人文學,尤其是古典的領域,一向頗為保守;由於學術史所積澱的舊論題、舊方法陳陳相因,很多學術論文往往轉相複製,了無創意。而學術之發展,應當與時俱化。不同的知識年代,有不同的社會文化環境條件,不同的存在經驗與價值觀,也就有不同的問題意識;而為解決不同的問題,當然也會有不同的方法學。因此,「新論題」與「新方法」的提出,以開拓學術的「新視域」,便標誌著一個新知識年代的來臨。這可以是某些正在顯現的事實或趨向,也可以是我們理想中的期待;故而開闢這個專欄,以做為顯象的視窗。既是「開放性」,當然也就非固定由一二人執筆,歡迎對「新論題」、「新方法」已有實踐成果或已形成構想的學者來稿,為廿一世紀的「中國人文學」打開「新視域」。
近些年來,學術「論文」或「研究計畫」的「審查」工作,已成為學者們沉重的負擔。有資格擔任審查工作的學者,國科會需要你、大學教師升等的各級評審委員會需要你、各學門幾十種甚至上百種的期刊需要你、每年此起彼落的學術研討會需要你、有些已建立審查制度的出版社需要你。被需要,是一種「有價值」的感覺,卻也是一種負擔沉重的感覺。
審查,只要是掛上「學術」之名的論著,就必須經過審查,以貼上「正」字標籤;否則,就不承認此一論著的學術價值。學術已全面走入「集體形式操控」的年代。審查的背後,未必關乎真實的學術價值,卻必關乎資源與權益的得失。明白人都知道,這是行政管理階層遂行學術界之社會控制的法術;每個學者都很難置身其外,尤其還沒老到可以輕鬆地謅一句「天涼好個秋」的中青代學者們,沒有誰能不入其彀中!這是「時命」;愉快也好,不愉快也好,既已選擇「學術」為工作,就只能「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了。
不過, 學術審查,也有它一定的效用及必要設立的理由。然而,要「如何」審查,才能做到公正與相對客觀性,使被審查者心服?這其實是承認「審查」之必要以後,進一步必須去建立的倫理與規範。近些年來,不管是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案、大學教師升等或期刊論文的選稿;其審查結果,因不服而申覆者有之;雖未申覆,卻私下頗有怨言者有之。這種現象,並非極少數。至少,我們所觀察、瞭解到的中文學門,正由於學術「審查」而逐漸在累積某種森冷的「怨氣」。敏銳而具影響力的學者,實在有必要一起來思考:「如何建立適當的審查倫理與規範」?
「審查者」與「被審查者」究竟「應該」以什麼「關係」相待?理論上,一般都是假定著「審查者」在受審的此一學術領域上,其累積的專業成就與所具的知識判斷力必然高過於「被審查者」。這是一種「上對下」的審查倫理。然而,在實際操作上,由於隔行如隔山,掌控「審查」作業的管理階層,對審查者的「專業成就」與「知識判斷力」實質的優劣,往往難以明確認定;因此,都只能在制度面權宜性、形式性地以資深者審查資淺者,亦即「高一級審查」,例如正教授審查副教授的論文。但正教授的論文給誰審?只好再比年資的深淺了。然而,職級高、年資深並不必然等於學問好,這是常識。因此,論文審查的背後,某種程度已隱涵著「知識」與「權力」的勾聯。這是學術在現實世界中,宿命性的「婆媳關係」。假如,它還可以存在某種公平性,那就是每個學者都此一時、彼一時地是「媳婦」而終有一天也能熬成「婆」。其間差異,只在於學者們想當個「好婆婆」或「惡婆婆」。當「好婆婆」為數較多,而「惡婆婆」很少見;這個學術界便是太平盛世了。否則,便是交相傾軋的亂世。
在形式上,嚴格維持切合專業的「高一級審查」,這在大學教師升等上,還能勉強做到。然而,其他類的審查,則由於審查案件近些年急速膨脹,而人力卻有限,要做到完全切合專業的「高一級審查」,根本不可能。因此,不少審查案,便只好求諸相鄰的學術領域,或「同級互審」。既然資歷差不多、專業又未必完全切合。審查結果也就很難維持非常優良的品質了。當今,所謂「學術審查」者也,正逐漸流於形式,實有其不得不然之勢。
既然,很多案件連形式上維持「高一級審查」都難以做到。那麼,我們還有什麼理由能說服大家,彼「審查者」之學術成就與知識判斷力比「被審查者」更權威?除了「審查者」被主事單位賦予可一筆勾選「推薦」或「不推薦」、「通過」或「不通過」、給「高分」或「低分」的權力之外;所謂「學術審查」,從知識本身而言,其評判的「客觀有效性」,究竟能以什麼去做保證?這也就難怪不少「被審查者」看到「意見表」時,被「誤解」的委屈,甚至被「強暴」的憤懣,萬般情緒齊上心頭。
這種現象的造成,除了上述人力結構性的因素之外,還有四個重要的因素:(一)是人文學術本質上就有其主觀性,要做到「客觀性」的審查,原本就頗為困難。(二)是審查者的態度,假如將自己主觀的學術立場、視域,全無反思地「意識型態化」,只以自己之所見做為絕對、唯一的判準,而缺乏「相對客觀」的態度,以及不瞭解「系統內批評」的邏輯,便會不自覺地做出「合我者生,不合我者死」的評斷。(三)是審查者的態度,或玩忽職責,草率地「一目十行」,根本看不懂論文,就給了寥寥不到幾十字的空洞評語;然後閉著眼睛勾選「推薦」或「不推薦」;甚至基於非學術性因素,例如政治或團體的利害立場、是非恩怨的人際關係,而評其優劣,斷其然否。(四)是評審規範的設計不當,「評審意見表」多見其疏漏與模稜。
  上述第一個因素,出於人文學術的本質,我們應從建立適當的審查倫理與規範去改善,儘量減低個人主觀性所產生的負面效應。因此,第二、四個因素的改善,正是對治當前學術審查弊病之道。至於,第三個因素,是審查者的品質問題。這種不負責任的審查者,每個學門都有。對學術嚴格要求的機構,只要察知這種人,都會列入「拒絕往來戶」。中文學門的確也有這種人,本學報既經察知,當然誓不往來。我們對「審查者」的選任,一向非常慎重。
  在當前學術審查的環境中,有識之士應該省思到下列三點:(一)是人文學術本質上有其主觀性,因此不宜抱持「真理唯在我家」的霸權心態,而宜相對尊重並充分理解他人的主觀性,這是學術「審查」應有的倫理;(二)是在「同級互審」的關係中,各人術業有專攻,「審查者」不應再被假定其學術成就與知識判斷力必然高過於「被審查者」;因此「審查」不是以「權威」甚至「權力」在斷人學術之然否;而是在「知識」本身進行理性的「對話」,提出任何意見,皆應有恰切的理由、憑據。也就是「審查」應由已往「上對下」的倫理轉為「平行」的倫理。(三)是現代人文學術以「系統性知識」為其特質,任何「論題」最終所做出的判斷,其「有效性」都只能在本身系統內,依其基本假定,以史料為憑據,並以邏輯程序、結構的一致性與完整性,獲得保證;也就是一個「論題」,所獲致的結論,只有相對系統之真,而沒有絕對唯一正確的觀點。因此,「審查」的基本任務不是審查者在對方的系統外,主觀地提出另一個自認高明的「觀點」,以否定或貶抑對方的「觀點」;而是深入對方的系統內,檢證其基本假定之是否明確,史料憑據效力的高低與訓解的正謬如何,以及邏輯程序、結構是否形成一致性與完整性,從而提出合乎認識原則的質疑與批判,相對也保證自己之審查的「客觀有效性」。這就是「系統內批評」的邏輯。基本假定之不明確,史料與邏輯上之誤謬與疏漏,既有其客觀性,也就可以要求「被審查者」去修改。至於「審查者」所提出相對主觀的另一種「觀點」,便只能「僅供參考」而已,沒有理由強迫對方接受與修改。這是學術「審查」應有的原則性規範。
中文學門的學術審查活動中,不少審查者缺乏這種適當的觀念與態度。原因是長期以來,中文學門從未自覺地如此教養其學術人材。如今,實不應再因循下去。不管在大學、研究所的養成教育中,或學界的各種論述場域中,都應該將它當作重要的議題,加以探討,以期逐漸形成適當的學術審查倫理、規範觀念與態度。
  上述主觀面的學術倫理、規範觀念與態度,其中第二、三點,在客觀面上,可以落實為共同約定的「規則」,而呈現在「審查意見表」的適當設計上。其基本精神有二:(一)是「審查者」與「被審查者」乃「平行對話」關係;(二)是區別客觀性的「修改意見」與主觀性的「參考意見」。準此,「審查意見表」的設計,對於如何填寫「綜合評述」、「修改或參考意見」、勾選「推薦或不推薦」等「評審結果」,表格中都應有明確的提示,讓審查者有「規則」可循。「綜合評述」應提示,請審查者就論文基本假定之明確與主題之創意,史料之掌握、檢討、運用,邏輯程序、結構之嚴密,方法之適切,文字之流暢、精確,以及學術價值之高低,給予詳實之綜合評述。「修改或參考意見」則應提示,請審查者區別客觀性的「修改意見」與主觀性的「參考意見」。所謂「修改意見」指的是基本假定之明確與否,史料版本的良窳真偽、重要文獻的詳闕、表層詞義訓解的正謬等,以及邏輯上關鍵詞語之概念界說是否明確周延、推論程序是否合法,系統構造是否一致而完整。凡此,都是客觀實然性或必然性的「是非」問題,應作具體明確的條舉,才能說服「被審查者」依照意見去修改。至於「參考意見」,則是指審查者對文本深層意義的主觀性詮釋,或對此一論題在其系統外所持不同的詮釋、評價視域與觀點。凡此,都是主觀應然性的「期待」問題,「僅供參考」而已,不宜強求修改。「審查意見表」的設計,應提供審查者明確勾選上述二種不同性質意見的欄位,並請審查者就所勾選之不同性質的意見,切實陳述。而審查結果,應提示審查者,請勾選符合前面評述之「推薦」或「不推薦」項目,避免評語儘多負面,卻勾選「推薦」,甚至「極力推薦」。反之,評語儘多正面,卻勾選「勉予推薦」,甚至「不推薦」。
審查結果回收後,接著的流程設計中,將審查意見及結果通知「被審查者」時,應明確提示被審查者可以依照審查意見修改,也可以維持己見而不修改;但必須提出客觀詳切的答辯,與「審查者」進行理性「對話」。必要時,主事單位應讓審查者就答辯意見再作回應。如還有歧見,則最終由主事單位的「評審(或編輯)委員會」依專業衡量,合議裁決,是否給予通過。「委員會」應切實發揮其專業功能。
  這樣的審查倫理與規範,主要是針對「期刊」論文或出版專書的選稿而設計,並不難執行。本學報從這一期開始,便已大致這樣在做了。同時,也期望大家能逐漸形成共識,建立適當的學術審查倫理與規範。至於大學教師升等與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的審查案,可依其特殊性質與作業流程而另做設計。形式儘管有些不同,但是彼此「對話」及區別主客觀意見的基本精神,並沒有差異。
  學術的發展,必須堅守學術的本位,不能完全淪為權力的支配或意識型態、利害關係的鬥爭。不管是國科會研究計畫的申請,大學教師升等或期刊、出版社的選稿,假如「審查」只流於形式,甚至不斷在製造紛擾,累積怨氣,讓學者們對知識真理喪失正確的價值信仰,則不如讓學術回到各說各話的絕對自由狀態。台灣當前人文學術的審查,應該到了深切反思,以建立適當的審查倫理與規範的時候了。


OO中文學報總編輯 顏崑陽

2007年10月16日 星期二

對聯─致易學專家本校張客座教授 善文兄

善文吾兄道鑒深夜關覽HOTMAIL乍奉
德音未覺寒風淅淅迺感吾
兄思敏才捷義高情重自赧弗如特遵
尊囑試為聯對焉出句三杯過後耳赤面紅尚知廉恥和以五碗進前身澄色睟更省德操德操指唐陸羽茶經凡藝而不實植而罕茂天中記凡種茶必下子移植則不生蓋與
兄一席話有感而發若幾斝歸來目明心淨素曉誠樸乃所以自勵又數瓿飲酖頭昏眼暗豈醒辱污亦堪起頹風另忖以對句牙清口白獨喻敦仁應耳赤面紅尚知廉恥用醫末俗對聯之事平仄協調外當避無情對故屢易其稿未稔得否綆短汲深亟冀
教言或可免足疲而輟塗也近日相晤容面謝未清朗苟忝為吾
兄乾坤風月於願足矣俗云酒逢知己千杯少話已契投半句明曷日傾盃微醺論古今起舞弄清影耶肅此敬頌煌儀呈政2007年10月16日凌晨2時許
Bookman:人文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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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中有奇樹綠葉發華滋攀條折其榮將以遺所思
馨香盈懷袖路遠莫致之此物何足貴但感別經時
(古詩十九首之九)
----- Original Message -----

梁教授煌儀吾 兄著席:

夜來風聲颯颯,諒台北更甚,盼多珍攝。 前曾偶敘聯對之事,今夜興起,聊綴數語供 兄一哂。茲錄如下:

丁亥仲秋後一日,秋爽月圓,余在台中逢甲大學,梁兄煌儀教授邀夜宴。席間彼出“面紅耳赤,尚知廉恥”八字求對。余思“面紅耳赤”不若“耳赤面紅”為合平仄。又思此八字者,未顯事因,或可於前增“三杯過後”四字,則句意似獲全矣。倘如是,則出句當易作:“三杯過後,耳赤面紅,尚知廉恥。”今晨偶記斯事,乃勉為對曰:“一路行來,風清月朗,頓悟乾坤。”語中或寓此行來台之感慨,余亦未能言也。以陋句對雅言,未審梁兄允否?抑別有佳構對之?余將靜俟之矣。

弟 張善文奉稿
2007-10-05

2007年10月14日 星期日

醫療疏失:黃淑貞女士成植物人 賠償再多也換不回媽媽

「快點好起來,我跟兒子、女兒好想吃到妳煮的菜」,簡廷光先生每天都會到醫院跟妻子黃淑貞女士說這兩句話。黃女士五年前因醫療疏失變成植物人,一家人從此陷入愁雲慘霧,五年來已付出五百多萬醫療費,但中國附醫至今卻一毛也沒賠償,讓個性溫和的簡先生想起來也不禁痛罵。

現年48歲的黃女士,原為台中縣潭子郵局的郵務工,91年8月16日腹疼至醫院就醫,經診斷為腹腔良性腫瘤,同月26日上午10時30分許由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主治醫師,曾獲該院優良醫師姚忠瑾醫師施以手術切除腫瘤,手術於同日18時30分許結束,當晚1845許被推進恢復室觀察。

因腫瘤包住大血管,切除腫瘤將傷及動脈血管,姚醫師本可預見在切除腫瘤後極有可能發生內出血併發症,應與恢復室之醫護人員保持連繫。當晚1935許,手術剝離的血管斷端及小血管的彌漫性滲血,使患者血壓遽降及心跳加快。恢復室值班吳醫師指示護士第一次緊急呼叫姚醫師,院內每位醫生均配有呼叫器,透過總機的呼叫系統呼叫。姚說在看一般門診,要護士找其他醫師,但其他醫師都已回家,而事實上,門診室到恢復室只相隔幾層樓,路程不到幾分鐘。黃女因大量流血,1955許陷入昏迷,護士第二次呼叫,姚醫師完全無回應。2000已量不到血壓,2002許值班吳醫師施以心肺復甦術仍無起色,並再次要求護士尋找姚醫師,第三次呼叫後,他知道嚴重性,2010許到恢復室處理,於2030許緊急再次進行手術止血,至次日0時30分許才將內出血控制。但黃婦腦部早已缺氧三十分鐘以上,變成植物人,至今未清醒。

回想初始,簡先生於中華電信擔任公務員,妻子黃女士原任職於郵局,兩人下班後都直接回家,一家人聊天、吃飯和樂融融。妻子缺氧變成植物人後,家人一直籠罩著悲傷,當時他們的兒子就讀高一、女兒就讀國小五年級,一個原本熱鬧的家,頓時陷入陰霾,子、女都成了沒有媽媽照料、關心的人,目前就讀高中的簡妹妹說:「如果醫師能視病猶親,能夠更細心、有責任心,我也不會失去完整的媽媽,不必承受家庭破碎之痛。」再多的賠償也換不回媽媽。

簡先生於事發時被隔離在病房外,不知妻子在恢復室中一度發生電擊急救等驚險,當時沒有任何醫護人員對他說明狀況,連第二次手術原因含糊交代【梁案:這點即本人所說:醫、病資訊不對等】。他在術後一周,發現妻子醒不過來,覺得事情不對勁,自行調出妻子病歷影印,找律師及其他醫師研究後,才發現裡頭藏有嚴重的醫療疏失,是醫師延誤醫治導致妻子變成植物人【梁案:以上作法為正確關鍵,可以印證本人文章】。五年前找律師打這塲官司時,律師語重心長地說,醫療糾紛官司,病患向來有九成會失敗。但五年來,他堅持到底,就因為醫師草率態度,幾近草菅人命,令他難以忍受。

案經被害人家屬簡先生提出告訴,姚醫師辯稱黃女士有前置胎盤、肝炎、中風病史,他已盡力處置並無任何疏失;醫療行為與黃手術後缺氧性病變間無因果關係,並強調他聲明送鑑定,法官未理會,即予審結,對他顯失公平。刑庭一審法官認為外科主治醫師姚醫師,五年前為黃女士動手術後,未注意內出血併發症,雖經恢復室人員急召,再施以第二次手術,但延誤搶救時機,造成黃淑貞成為植物人,依業務過失重傷罪判刑五月,得易科罰金。姚醫師提起上訴,經刑庭二審法官駁回,全案確定。

所需注意者,法官就醫療過程,醫師未盡其注意義務而有過失,且與病患發生重傷害結果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而定罪【梁案:定罪之推論值得省思與學習】。按過失責任之有無,應以行為人之懈怠或疏虞與結果之發生,有無相當因果關係為斷。所謂相當因果關係,即以所生之結果觀察,認為確因某項因素而惹起;又從因素觀察,認為足以發生此項結果,始克當之,最高法院著有58年台上字第404號判例可資參照。

黃家另外於96年3月提出民事損害賠償,民事庭根據刑事判決結果,認定醫院及姚醫師均有過失,審酌原告提出的各項賠償要求後,96.10.3判決醫院、姚醫師必須連帶賠償黃女一千三百多萬元住院醫療費、兩百多萬元看護費、一千一百多萬元喪失勞動力損害,並給付黃女、丈夫簡先生、兩個孩子合計五百廿萬元撫慰金,合計三千一百廿多萬【梁案:損害賠償數額之計算可以參考】。罕見的是,法官並判決醫院及姚醫師必須從今年九月起,至判決確定止,按月給付黃女看護費四萬九千餘元;判決確定起,至黃女有生之年為止,還須按月給付黃女四萬元終身照護費用。

Bookman:人文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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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見時難別亦難東風無力百花殘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乾
曉鏡但愁雲鬢改夜吟應覺月光寒蓬山此去無多路青鳥殷勤為探看
(李義山‧無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