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6日 星期六

璽印文

《說文》壐從土,曰王者印也,所以主土。程瑤田《解字小記》據漢‧蔡邕 《獨斷》以璽乃古者(秦以前)尊卑共之,則王者守土之說非也;又據劉熙之釋「印」字,曰信也,所以封物以為驗也,以為從土者從封省也。
程氏從封省之說非,考那志良於民國五十九年《鉨印通釋》中指出,陶器上飾紋有兩種:一種係拍打形成;一種則壓印而出。壓印花紋乃以土燒成陶印模或將石雕成石印模,壓印於陶器上;雕花紋印模進一步發展成雕字印模,此種雕字印模即印章之前身,亦稱「陶璽」。最初璽印為陶工大量製陶時,為節省刻名或刻產地之時間而產生,係製陶者信用之標記。蓋古印係陶璽,故從土也。
程氏又謂本從土,以玉為之則從玉;以金為之又或從金也,但用鉨者,古文省也。三字本專稱,後用為印之通稱,故戰國楚官印「計官之鉨」,實玉質;戰國私印「王間信鉨」亦玉為之,而並曰「鉨」。
戰國官印亦稱「印」,《墨子‧號令》:「守還授其印,尊寵官之。」清袁枚《隨園隨筆‧印》謂璽即印也,戰國時已用印,蘇秦佩六國相印;秦官印有「工師之印」,銅質。
河南安陽遺址發掘三方商「鉨」,于省吾《雙劍誃古器物圖錄》載商銅鉨摹本三。此非官方發掘,係收自民間古董商,董作賓、嚴一萍先生以為可能為商鉨,疑不可信。
璽印之制,始於東周。清‧徐堅《西京職官印譜自序》謂印「始於周,沿於秦,而法備於漢。」《周禮‧秋官‧司寇》:「職金,掌凡金玉、錫石、丹青之戒令。受其入征者,辨其物之媺惡,與其數量,楬而璽之…。」 鄭玄注引鄭司農 曰:「楬,書其數量,以著其物也。」職金,古官名,掌管作為賦稅而徵收之金、玉、錫、石、丹青之檢驗與收藏等。檢驗後,標明其品名與數量,用蓋有印章之標籤封存。劉起釪以為周禮係一部官制彙編,成於春秋,補充、寫定於戰國,摻有小部分漢代資料如九服之制、五嶽之制。
《左傳‧襄公二十九年》:「季武子取卞,使公冶問,璽書追而與之。」以印封書追與公冶,使之轉致魯襄。古無印泥,封識用印,先以泥封口,然後按印,謂之封泥。
《韓非子‧外儲說左下》:「 (西門)豹對曰:『往年臣為君(魏文侯)治鄴,而君奪臣璽…。』」
傳世璽印最早、最多為戰國遺物:
圖一爲戰國楚「計官之鉩」,青玉琢造,鼻鈕。印文字體爲戰國古文。「計官」爲官名,主管財賦、百物會計、出納之官府,《周禮‧天官‧序官》有「司會」,鄭注謂之「計官」,司會主天下之大計;會,大計也。
圖二「外司爐鍴」鉨,戰國燕銅印,鼻鈕。鉨文爲戰國古文字體,朱文。鉨文「外司爐」,掌管鑄造,或謂掌管鑄造錢幣之職官。方斌云:「爐」字與燕國貨幣明刀銘文「外爐」之「爐」字相同;「鍴」讀爲「瑞」,《周禮•春官•典瑞》鄭玄注:「瑞,節信也。」《說文》:「卩(節),瑞信也。」此戰國時期長柄長條形之官鉨,目前僅見於燕國官鉨。「瑞」本用作符信之玉,目前所見戰國時期官印實物大多爲銅質。
戰國時代官、私璽印遺物甚多,乃研究戰國文字之重要資料。璽大量出現與手工業、商業之獨立有關。大量應用於商業,代表個人信用;並用於政治,以證明各級官僚之身份與權力,流傳至今之印章大部分為官印。
秦始皇稱帝後,以玉作璽,璽乃從玉,並以「璽」為皇帝印章之專稱;餘者用銅,稱「印」。漢‧蔡邕 《獨斷》:「璽者,印也;印者,信也…。 衛宏曰:『秦以前,民皆以金、玉為印,龍虎紐,惟其所好。然則秦以來,天子獨以印稱璽,又獨以玉,群臣莫敢用也。』」據《漢書‧百官表》顏注引《漢舊儀》,諸侯王之印亦稱「璽」。
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院珍藏有清朝皇室蒐集與製作之歷代銅印1650餘枚、玉石寶章近250件,以及國人捐贈與寄存之近現代篆刻名品、竹木牙石角章610多方,更有原中央博物院早期購藏之兩方所謂商代銅璽。
璽印文字出於雕工之手,除鄭重者外,亦多反映民間文字之趨勢。惟璽印文字受印章形制之限制,為遷就印形往往變化字形,故璽印文字別具一格,與日常文字有不小距離。
璽印之印文鐫刻於金、銀、銅、玉等各種物質上,為最可靠之文獻資料,包括經濟、政治、軍事、文化等各個方面之內容,從中吾人可以了解古代官制、地理、歷史、社會史,以及民族、風俗等各方面情況,此等資料乃印證、補充、糾正文獻史料之旁證。
1784年於日本九州福岡縣糟屋郡志賀汀出土一枚金印,印文為「漢倭奴國王」,其紐為蛇形,2.3厘米見方。此方印長期以來於日本學術界爭論不定,有人懷疑其真實性。此枚金印發現172年後之1956年,大陸雲南省晉寧石寨山一座漢代滇國墓葬中出土一枚與「漢倭奴國王」金印十分相似金印,亦蛇紐,印文為「滇王之印」,從而平息日本學術界一百多年爭論。
無獨有偶,1981年,江蘇省揚州邗江甘泉又發現一枚「廣陵王璽」金印,此枚璽印印文風格亦與「漢倭奴國王」印完全同,重量又無異。無怪乎遠赴東瀛展出時令參觀者歎為觀止。當東漢光武帝建武中元二年(A.D.57),中、日兩國友好往來即已開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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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 「計官之鉩」 玉印 戰國 楚
印面1.8×1.8cm 通高1.3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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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外司爐鍴」鉨 銅印 戰國 燕
鉨面5.1×1.4cm 通高9.5cm
參考文獻:
故宮博物院:《古璽文編》,北京:文物出版社,1981
羅福頤:《古璽彙編》,文物出版社,1981
錢君陶等:《鉨印源流》,北京出版社,1998.4
小林斗盦:《中國璽印類編》,1996 年 2 月,(株)二玄社
莊新興:《戰國璽印分域編》,2000 年 12 月,上海書店出版社
小林斗盦:《篆刻全集》,一~十冊,2001 年 4 月,(株)二玄社
沈沉編:《中國篆刻全集》,共五卷,2000 年 7 月,黑龍江美術出版社
〈來自Bookman:人文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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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9日 星期六

大學國文魔法書:新聞稿/書評商榷

第八單元 「新聞稿」之疏漏(指2006版)

1.p.189-191:課文「一、什麼是新聞稿」主要說明新聞之定義,但課文並未交代本節主體──新聞稿之意義?課文對新聞之定義,採分析式,但並未對新聞一詞作出完整性描述?本節課文又極其蕪雜,難以理解,又如何讓同學閱讀?課文行文中引述字、辭典,不具專業性?p.190行4-5謂「以上這兩者,都是平實可信的說法」,然而,行6乃謂「但這些說法是不足的」,既不足,如何可信?文中言及資訊供需動機與根源動機如何區分?課文歸納新聞之定義有四點,第三點僅謂「新聞必為及時而正確的報導」,與喊口號何異?蓋編者不知新聞報導內容有三原則!第四點應再加申說,何以只有新聞之「原始需求來自於人的文明」?

2.p.191:「二、新聞稿的獨特性與學習價值」中,自實際面說明新聞稿之學習價值,並未能掌握新聞之本質意義,故成無根之言?

3.p.192:「三之(一):新聞的類型」之分類標準有五,課文第1項標準係「按新聞所報導事件之性質來分,有事件性新聞和非事件性新聞」,第一句既云「所報導事件」,第二句卻言「非事件新聞」,似上下文矛盾;且僅有標語,難以判定其內容與正確性?課文第2項標準係「按報導內容分」,內容無窮,難具規範性意義?課文第5項標準係「按寫作特點分」,「寫作特點」之涵義不明確;又與第1項重疊?其實,新聞類文體只有兩大類!

4.p.192-193:「(二)新聞稿的結構」之1言「倒金字塔式結構」有4,p.193行2-18對4項結構加以說明,應分別移入對應之項次,俾易於了解;課文「(4)結尾」謂需有力…,然而,並無具體寫法?課文對「前言」之說明不全,尚遺漏重要事項?課文又提及「此外,在後續內容中…」,其歸屬不明?

5.p195:「四、新聞稿的寫作要點」含「(一)寫作原則」、「(二)寫作過程」、「(三)成功的新聞稿寫作」,以「寫作要點」總括三項,顯屬牽強?

6.p197:「(二)寫作過程」應前置,因似先有「寫作過程」,後有「寫作原則」?「(二)寫作過程」之4與「(一)寫作原則」之1重複?

7.p.198:「由於閱聽新聞的是大眾…」言新聞寫作涉及通俗、流行之語言問題,應另列(6),並舉實例,乃有學習成效?

8.p198-200:「(三)成功的新聞稿寫作」所述寫作技巧8原則與余先生文字6變態,應移與「(二)寫作過程」之「5.檢討文章」相整合,因課文亦明言「以上,是新聞稿的基本要求」,並非屬於高階成功寫作方具有之元素?

9.p200-201:述「成功的新聞稿寫作」4元素,但是,第3項與「(二)寫作過程」說通行、流行之語言問題相重複,又不盡契合?可知此項並非什麼成功寫作?第4項謂「適可而止」,應是新聞寫作之基本要求,亦非什麼成功寫作?「(三)成功的新聞稿寫作」4元素應與前(一)、(二)項整合?

10.p201-207:「參、示例與說明」舉五例,但與課文所言「類型」似乎又無關?又幾未就「結構」分析,無助於同學之學習,甚感奇異!


第四單元 書評之疏漏 (指2006版)

1. 課文88頁謂「書評即有關書籍評論之文章,可以包括一篇文章或一本書」,按:一篇文章非書籍,應稱「文評」;又謂可以包括「以影像為主之電影」,按:電影非書非文,電影評論謂之「影評」。

2.課文88頁謂書評內容至少包括客觀敘述與主觀評論,按:主、客觀兩項與89頁所述重複;課文謂客觀敘述多屬介紹「知識之內容」,何謂「知識之內容」?又88頁所述與89頁所述第一項不合,應整合。

3.課文89頁謂中國古代不少序跋,如<毛詩序>、(唐)杜牧<李賀歌詩集序>、(清)曾國藩<書歸震川文集後>等;或提要如(漢)劉向《七略》、王堯臣《崇文總目》、晁公武《群齋讀書志》(課文誤「郡」為「群」)、陳振孫《書錄解題》、《四庫全書總目》等,乃接近(現代)書評概念之文章或專著,而逕稱為古代書評。按:此處應指明序跋、提要,與現代書評各自產生之緣由與獨具之體例,則自然可知序跋、提要與現代書評類似與相異之處。提要與書評固然均可含評論,但前者側重文本中心內容之簡敘,後者則以評價為中心;且古代另有史評、詩文評,故不宜逕謂提要為古代書評。序跋亦自有其體例。

4. 閱讀書評之第二類目的,課本90頁標題作「以『文本』之作者為主要目的」,重點在於「作者」,未能貼合行文內容,應改為「以特定作者所創作之文本為主要目的」。

5. 閱讀書評之第四類目的,課文90頁標題作「以書評之作者為主要目的」,重點在於書評之「作者」,未能貼合行文內容,應改為「以書評作者之寫作特色為主要目的」。

6. 課文89頁「二、閱讀書評」,其下分「(一)如何選擇適當之書評」、「(二)區辨不同書評之特色」二項,說明閱讀書評時,經常面對之問題。按:此處所述,均為選擇適當書評所應考量者,應改為:(一)依閱讀書評之目的,選擇適當之書評、(二)依書評種類,選擇適當書評。課文亦當交代此二項之關連性:前者定方向,後者定實質內涵。

7. 課文p.96-104「示例與說明」:按:(1)課文以《四庫全書總目》、《經典常談》為例,應另列現代書評、文評,既符合實用文之初衷,亦便於於學習;又同學未諳「文化研究」,高標「後殖民文學」名作《奧斯卡與露辛達》之書評,恐難以理解。(2)課文誤以《四庫全書總目》屬古典書評,實則「提要」與書評相關而自有其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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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國文魔法書:企劃書/摘要商榷

第九單元 企畫書之疏漏 (指2006版)

1.p.210課文以個人日常瑣事如穿衣、打扮、喜歡男生等為例,說明吾人每日重複進行若干簡單企劃,按:「企畫」有其特定涵義,並指向公共事務,豈宜引喻失義!蓋編者不解私人生活、計畫、企畫之別也。

2.p.211課文謂:「所以企畫是用文字將圖表或者影像等表達方式完整地書寫出來」,不知何義?

3.p.214課文標題「企畫書的格式與內容原則」,一般不稱「內容原則」,而稱「基本概念或元素」;本節述及各次類企畫書,而不知企畫書種類之上位概念?

4.p.217課文舉本系「中文雙週企畫書」為例,尚應以同學或各班為對象之創意活動為例,較貼近同學生活?

5.本單元能使同學了解企畫書如何寫作,但未能契合社會生活中實際案例,以說述如何寫好企畫書之重點;並簡敘企畫書之文字技巧,亦極實用?


第二單元 摘要之疏漏(指2006版)

1.p.50課文以為人們易將「情節簡介」、「讀後心得」、「書評」,與「摘要」或「提要」相混淆。按:
(1)人們可以辨識「情節簡介」之撰寫,具有較為詳細之情節描述;「讀後心得」、「書評」可於評論前,先摘敘原作內容要點,而「摘要」不包括評論,並非深奧不可知。如課文定義正確,並列出比較表,應無此問題。
(2)經搜尋,常見同學所不易區分者乃摘要與大意、大綱、前言、序之異同。
(3)課文以「情節簡介」之撰寫,具有較為詳細之情節描述或「文章論點之闡釋」,後者其義不可知。
(4)課文以為人們易將「情節簡介」、「讀後心得」、「書評」,與「摘要」或「提要」相混淆,此將「摘要」等同於「提要」。提要固以原文內容之濃縮為主,但尚包括評價與相關背景之介紹;後者則僅濃縮原文本,其信息大致與文本原件等值,一般書籍或學報、論文往往不辨,誠可痛也!

2. p.50:課文「摘要之定義」引用《圖書館相關國家標準》中<摘要撰寫標準>無誤,然而其後據以整理摘要撰寫之要點,則有失謬:
(1)課文歸納該<標準>要點一遺漏「正確」之要求,不確。
(2)課文p।52謂:該<標準>依照不同文章形式與篇幅大小(應作「長短」)而區別摘要字數,惟一般學術論文或書籍之摘要,大多以500字以內為原則,最多不超過A4一張。按:課文示例以一般文章之摘要為主,並未明確指出字數;又泛言學術論文或書籍之摘要,大多以500字以內為原則,不確。
(3)遺漏第四項:「配合原著之形式及文體,將其內容做最完整的描述。」亦遺漏第五項「其他」。
(4)所謂完整描述內容要點,有其特定內涵,課文並未了解其義,僅視為一般性詞語。
(5)摘要寫作尚有規範化問題,如自然科學與社會、人文學科對論文摘要之寫作要求不同;人文、社會學科論文摘要又有報導性摘要與指示性摘要之別;科學、人文、社會學所屬次類不同,亦各有其重點等,課文均付之闕如,課文p।49僅謂學術論著尚應交代研究動機、方法、結論與創見,過於簡略,難以了解。

3.p.50:課文「摘要撰寫的好處」與p.49課文「為何要學習摘要撰寫」之內涵類似,應整合為一。

4. 課文p।53-59謂所述摘要之撰寫方法,主要指閱讀或整理者而言。按:
(1)學術論文或書籍之摘要,應依規範化撰寫,課文所述為「摘錄」,並非「摘要」,摘要不應僅節錄原文而成,摘要並非簡略書寫(Writing abstract is not abstract writing।)之義,吾人宜深思也!
(2)就學術論文或書籍撰寫摘要,方有意義,因摘要通常由原文作者或整理者撰寫,客觀報導文本之精華,以利讀者抉擇是否精讀該文獻;提要通常由編者或整理者寫作或出版社要求作者撰寫,向讀者揭示文本之主題內容概要、社會作用與價值等,與摘要之撰寫者及目的不同,但均具有重大功能與必要性。
(3)閱讀者摘錄文本,固有其功能,然而日常可行性不高;課文所述偏向摘錄,主要在於主旨之確定與重點語句之勾串而已,並未依文章結構或論證過程陳述,缺乏訓練思考方法之意義;中學有類似之改寫、仿寫、擴寫、改寫、續寫,似較有教育意義。
(4)讀書筆記之種類即有摘錄筆記,分原文摘錄與概括摘錄,顯屬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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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8日 星期五

大學國文魔法書: 公文與書信商榷

第七單元 「公文與書信」之疏漏 (指2006版)

1.p161行8:標題「一.公文的定義、類別、結構、用語及撰寫原則」,過於冗贅?其下又未說明學習公文之重要性?
2.p.161:公文定義缺乏若干要件,實屬謬誤?
3.p.161:課文謂「私人機關」處理「非個人私務」之文件為公文;自機關言,人民申請函亦是公文。但依公文程式條例,公文有其特定意涵,彼公文並非此公文!課文又誤解「人民」意義,令人驚訝!
4.p163行11下抄漏了第16類公文!
5.p164行16:課文謂發文日期以國字書寫,抄錄過時資訊,豈容如此錯誤!
6.p166:「12署名」項之特例有二,為何只列一種?
7.p.166:「14副署」項於法無據!
8.p.166:依體例,「(四)公文用語表」應後置。
9.p168之「1.充分了解案情」與p.169之「5.作業迅速完備」應整合,豈容撰寫公文前才查原有文卷?
10.p169:4.「態度公正平和」連用八個形容詞,且無實際內涵?
11.p170:「三.函的結構與作法」之(二)(三)(五)重複出現,令人驚訝編輯之疏忽!
12.p171:行5謂「低格」云云,蓋套用直式公文,類似用語應調整;文中所列格式與p.182不同,必有一誤,同學如何學習?
13.p.171:「四.公告的結構與作法」之(一)(二)亦重複出現?
14.p.172:「五、書信」與公文合併而為五,應公文一類,書信一類!
15.P172:「(三)書信的結構」與箋文之結構混淆不清,應與p.174與175「(四)書信的款式」整合?
16.p173:結構表有遺漏?
17.P173:所列書信實例,格式與用語多誤,又與p.174課文之結構說明相乖?
18.p174:結構說明中遺漏兩項;又「3.開頭應酬語」謂最好配合正文,尚無正文,如何配合?「8.結尾敬辭」謂懷著恭敬,未必然!「8.時間」乃套用直式箋文,不可通!
19.p174、p.175:「1.信紙」應先標明中式直式;文中說抬頭式、側書,與信紙折法多誤!「2.信封」亦須先標明中式直式!
(單純錯字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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