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經學研究室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經學研究室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07年10月30日 星期二

「經學研究室」研究計畫:《左傳》人物形象描寫之研究

描寫係文學表達方式之ㄧ,人物形象描寫指以生動之文學語言將人物具體呈現。描寫要求目的明確,特點突出,具體生動,俾塑造栩栩如生之人物形象,使讀者如見其人,如聞其聲,如臨其境。

人物形象描寫之主要方法有外形描寫(指描寫人物之音容笑貌、衣著打扮、姿態神情等外在特徵)、語言描寫(指描寫人物之獨白或對白)、行動描寫(指描寫人物之行為、動作)、心理描寫(指描寫人物對一定環境中之客觀情勢所產生看法、感觸、聯想等)。以人物為表現中心,環境描寫(指人物所處之自然環頸與社會環境之描寫)、場面描寫(指對一定時、地之人物,及其周圍環境所形成之綜合畫面之描寫)、細節描寫(指對人物之細微神態、動作,生活中之細微小事等作細緻入微之描寫)均應為刻畫人物形象服務。

根據不完全統計,《左傳》所描寫歷史人物約1400人左右,包括春秋時代各階層人物,有天子、諸侯、卿士、大夫、婦女,亦含將相、武臣、學者,有說客、祝史、良醫、商賈、娼優,亦含宰竪、役人、盜賊、俠勇,形形色色,多采多姿。

《左傳》塑造之人物形象類型,約分為兩種,一為「累積型」人物:因受編年體結構局限,由分年記事逐漸展示某一人物之性格、構成完整之形象,如晉文公、楚靈王、鄭子產等;一為「閃現型」人物,僅記寫一事以勾勒某一人物之形象,或表現某一方面之性格,如石碏、頭須、鄭武姜、介之推母等。

於先秦著作中,《左傳》首先提供吾人如此眾多生動而可感之人物形象,亦開創描寫人物之方法,從而為後世人物傳記與小說、戲劇創作之典範。後人從中汲取豐贍營養,並形成民族傳統,《左傳》於文學史上之始創與奠基意義誠後代任一著作所無可代替者。吾人亟盼經由此研究計畫,掘發其義蘊,倘亦有益於民族文化之發皇乎!

(來自Bookman:人文願景)
http://168hy.blogspot.com/

2007年10月29日 星期一

「經學研究室」願景與獎學金

一.「經學研究室」願景-成立與工作規劃:
本室成立之緣起,請參考顏崑陽教授:〈我們必須建立適當的學術審查倫理與規範〉(附錄於文
後),僅述本室之工作規劃:
(一)近期具體工作:
1.不定期於本網站公佈經學及其他國學研究成果,並向外部刊物投稿或參加經學學術會議。
2.向國科會等相關單位提出經學及其他國學研究計畫。
3.設置獎學金,倡導、鼓勵經學研究,推廣經學教育。
4.歡迎各界加入本研究室,互相切磋,請來函:sunsun69tw@gmail.com;亦可代為發佈經學研
究作品。
(二)遠期工作目標:
1.組織經學與其他國學研究群,交換研究心得。
2.出版經學研究論文。
3.促進國際經學研究交流。
如有未盡事宜或其他聯繫,可來函指教:sunsun69tw@gmail.com,竭誠感謝你。
全國研究所招生網:http://www.kcmcg.com.tw/2_news_html.aspx
二.「經學研究室」獎學金:
本人於94.12月發願設立將學金,請參考網站2007.9.5:〈醫療疏失─許浚與李子晴的聯想〉
一文。獎學金申請辦法如下:
獎助學金名稱梁文謙、梁陳罔狚紀念獎學金
性質獎學金
宗旨緬懷雙親養育之恩,倡導並鼓勵經學研究
申請年度每學年上/下學期
受理申請處申請書與經學作品寄:sunsun69tw@gmail.com
所有申請資料均請另寄: 梁煌儀 台北市大安區郵政96支局450號信箱或台中市逢甲大學中文系
學制學士、碩士、博士
成績智育與德育:均86以上/體育70以上(如有)
獎助對象研究經學之士
學門
限制條件
獎助內容每人給獎金額範圍:5000
預計總金額:未定
預計總名額:3
申請期間每學期期中考前申請前一學期〈本獎學金採上、下學期申請〉
申請說明自撰申請書乙份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申請學期之前一學期成績單乙份
系、所主任推薦書乙份
有關經學作品 (不論發表否)(內容達85分)
說明網址http://168hy.blogspot.com/
檔案資訊來自本網站 Bookman:人文願景2007.10.29設置本獎學金
附錄:
顏昆陽教授,〈我們必須建立適當的學術審查倫理與規範〉:

本學報這一期收到18篇稿件。其中,校內稿4篇,校外稿14篇。每篇皆由二位專家學者雙向匿名審查;有些稿件,甚至做了第三審。審查結果,再經編輯委員會討論,最後決定刊用9篇。通過比率是50%。其中,校內稿4篇,佔44%。
從這一期開始,本學報新闢一個開放性的專欄,名為「中國人文學新視域」,主要關懷的是中國人文學面對二十一世紀,能有什麼「新論題」與「新方法」,以開拓「新視域」?中國人文學,尤其是古典的領域,一向頗為保守;由於學術史所積澱的舊論題、舊方法陳陳相因,很多學術論文往往轉相複製,了無創意。而學術之發展,應當與時俱化。不同的知識年代,有不同的社會文化環境條件,不同的存在經驗與價值觀,也就有不同的問題意識;而為解決不同的問題,當然也會有不同的方法學。因此,「新論題」與「新方法」的提出,以開拓學術的「新視域」,便標誌著一個新知識年代的來臨。這可以是某些正在顯現的事實或趨向,也可以是我們理想中的期待;故而開闢這個專欄,以做為顯象的視窗。既是「開放性」,當然也就非固定由一二人執筆,歡迎對「新論題」、「新方法」已有實踐成果或已形成構想的學者來稿,為廿一世紀的「中國人文學」打開「新視域」。
近些年來,學術「論文」或「研究計畫」的「審查」工作,已成為學者們沉重的負擔。有資格擔任審查工作的學者,國科會需要你、大學教師升等的各級評審委員會需要你、各學門幾十種甚至上百種的期刊需要你、每年此起彼落的學術研討會需要你、有些已建立審查制度的出版社需要你。被需要,是一種「有價值」的感覺,卻也是一種負擔沉重的感覺。
審查,只要是掛上「學術」之名的論著,就必須經過審查,以貼上「正」字標籤;否則,就不承認此一論著的學術價值。學術已全面走入「集體形式操控」的年代。審查的背後,未必關乎真實的學術價值,卻必關乎資源與權益的得失。明白人都知道,這是行政管理階層遂行學術界之社會控制的法術;每個學者都很難置身其外,尤其還沒老到可以輕鬆地謅一句「天涼好個秋」的中青代學者們,沒有誰能不入其彀中!這是「時命」;愉快也好,不愉快也好,既已選擇「學術」為工作,就只能「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了。
不過, 學術審查,也有它一定的效用及必要設立的理由。然而,要「如何」審查,才能做到公正與相對客觀性,使被審查者心服?這其實是承認「審查」之必要以後,進一步必須去建立的倫理與規範。近些年來,不管是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案、大學教師升等或期刊論文的選稿;其審查結果,因不服而申覆者有之;雖未申覆,卻私下頗有怨言者有之。這種現象,並非極少數。至少,我們所觀察、瞭解到的中文學門,正由於學術「審查」而逐漸在累積某種森冷的「怨氣」。敏銳而具影響力的學者,實在有必要一起來思考:「如何建立適當的審查倫理與規範」?
「審查者」與「被審查者」究竟「應該」以什麼「關係」相待?理論上,一般都是假定著「審查者」在受審的此一學術領域上,其累積的專業成就與所具的知識判斷力必然高過於「被審查者」。這是一種「上對下」的審查倫理。然而,在實際操作上,由於隔行如隔山,掌控「審查」作業的管理階層,對審查者的「專業成就」與「知識判斷力」實質的優劣,往往難以明確認定;因此,都只能在制度面權宜性、形式性地以資深者審查資淺者,亦即「高一級審查」,例如正教授審查副教授的論文。但正教授的論文給誰審?只好再比年資的深淺了。然而,職級高、年資深並不必然等於學問好,這是常識。因此,論文審查的背後,某種程度已隱涵著「知識」與「權力」的勾聯。這是學術在現實世界中,宿命性的「婆媳關係」。假如,它還可以存在某種公平性,那就是每個學者都此一時、彼一時地是「媳婦」而終有一天也能熬成「婆」。其間差異,只在於學者們想當個「好婆婆」或「惡婆婆」。當「好婆婆」為數較多,而「惡婆婆」很少見;這個學術界便是太平盛世了。否則,便是交相傾軋的亂世。
在形式上,嚴格維持切合專業的「高一級審查」,這在大學教師升等上,還能勉強做到。然而,其他類的審查,則由於審查案件近些年急速膨脹,而人力卻有限,要做到完全切合專業的「高一級審查」,根本不可能。因此,不少審查案,便只好求諸相鄰的學術領域,或「同級互審」。既然資歷差不多、專業又未必完全切合。審查結果也就很難維持非常優良的品質了。當今,所謂「學術審查」者也,正逐漸流於形式,實有其不得不然之勢。
既然,很多案件連形式上維持「高一級審查」都難以做到。那麼,我們還有什麼理由能說服大家,彼「審查者」之學術成就與知識判斷力比「被審查者」更權威?除了「審查者」被主事單位賦予可一筆勾選「推薦」或「不推薦」、「通過」或「不通過」、給「高分」或「低分」的權力之外;所謂「學術審查」,從知識本身而言,其評判的「客觀有效性」,究竟能以什麼去做保證?這也就難怪不少「被審查者」看到「意見表」時,被「誤解」的委屈,甚至被「強暴」的憤懣,萬般情緒齊上心頭。
這種現象的造成,除了上述人力結構性的因素之外,還有四個重要的因素:(一)是人文學術本質上就有其主觀性,要做到「客觀性」的審查,原本就頗為困難。(二)是審查者的態度,假如將自己主觀的學術立場、視域,全無反思地「意識型態化」,只以自己之所見做為絕對、唯一的判準,而缺乏「相對客觀」的態度,以及不瞭解「系統內批評」的邏輯,便會不自覺地做出「合我者生,不合我者死」的評斷。(三)是審查者的態度,或玩忽職責,草率地「一目十行」,根本看不懂論文,就給了寥寥不到幾十字的空洞評語;然後閉著眼睛勾選「推薦」或「不推薦」;甚至基於非學術性因素,例如政治或團體的利害立場、是非恩怨的人際關係,而評其優劣,斷其然否。(四)是評審規範的設計不當,「評審意見表」多見其疏漏與模稜。
  上述第一個因素,出於人文學術的本質,我們應從建立適當的審查倫理與規範去改善,儘量減低個人主觀性所產生的負面效應。因此,第二、四個因素的改善,正是對治當前學術審查弊病之道。至於,第三個因素,是審查者的品質問題。這種不負責任的審查者,每個學門都有。對學術嚴格要求的機構,只要察知這種人,都會列入「拒絕往來戶」。中文學門的確也有這種人,本學報既經察知,當然誓不往來。我們對「審查者」的選任,一向非常慎重。
  在當前學術審查的環境中,有識之士應該省思到下列三點:(一)是人文學術本質上有其主觀性,因此不宜抱持「真理唯在我家」的霸權心態,而宜相對尊重並充分理解他人的主觀性,這是學術「審查」應有的倫理;(二)是在「同級互審」的關係中,各人術業有專攻,「審查者」不應再被假定其學術成就與知識判斷力必然高過於「被審查者」;因此「審查」不是以「權威」甚至「權力」在斷人學術之然否;而是在「知識」本身進行理性的「對話」,提出任何意見,皆應有恰切的理由、憑據。也就是「審查」應由已往「上對下」的倫理轉為「平行」的倫理。(三)是現代人文學術以「系統性知識」為其特質,任何「論題」最終所做出的判斷,其「有效性」都只能在本身系統內,依其基本假定,以史料為憑據,並以邏輯程序、結構的一致性與完整性,獲得保證;也就是一個「論題」,所獲致的結論,只有相對系統之真,而沒有絕對唯一正確的觀點。因此,「審查」的基本任務不是審查者在對方的系統外,主觀地提出另一個自認高明的「觀點」,以否定或貶抑對方的「觀點」;而是深入對方的系統內,檢證其基本假定之是否明確,史料憑據效力的高低與訓解的正謬如何,以及邏輯程序、結構是否形成一致性與完整性,從而提出合乎認識原則的質疑與批判,相對也保證自己之審查的「客觀有效性」。這就是「系統內批評」的邏輯。基本假定之不明確,史料與邏輯上之誤謬與疏漏,既有其客觀性,也就可以要求「被審查者」去修改。至於「審查者」所提出相對主觀的另一種「觀點」,便只能「僅供參考」而已,沒有理由強迫對方接受與修改。這是學術「審查」應有的原則性規範。
中文學門的學術審查活動中,不少審查者缺乏這種適當的觀念與態度。原因是長期以來,中文學門從未自覺地如此教養其學術人材。如今,實不應再因循下去。不管在大學、研究所的養成教育中,或學界的各種論述場域中,都應該將它當作重要的議題,加以探討,以期逐漸形成適當的學術審查倫理、規範觀念與態度。
  上述主觀面的學術倫理、規範觀念與態度,其中第二、三點,在客觀面上,可以落實為共同約定的「規則」,而呈現在「審查意見表」的適當設計上。其基本精神有二:(一)是「審查者」與「被審查者」乃「平行對話」關係;(二)是區別客觀性的「修改意見」與主觀性的「參考意見」。準此,「審查意見表」的設計,對於如何填寫「綜合評述」、「修改或參考意見」、勾選「推薦或不推薦」等「評審結果」,表格中都應有明確的提示,讓審查者有「規則」可循。「綜合評述」應提示,請審查者就論文基本假定之明確與主題之創意,史料之掌握、檢討、運用,邏輯程序、結構之嚴密,方法之適切,文字之流暢、精確,以及學術價值之高低,給予詳實之綜合評述。「修改或參考意見」則應提示,請審查者區別客觀性的「修改意見」與主觀性的「參考意見」。所謂「修改意見」指的是基本假定之明確與否,史料版本的良窳真偽、重要文獻的詳闕、表層詞義訓解的正謬等,以及邏輯上關鍵詞語之概念界說是否明確周延、推論程序是否合法,系統構造是否一致而完整。凡此,都是客觀實然性或必然性的「是非」問題,應作具體明確的條舉,才能說服「被審查者」依照意見去修改。至於「參考意見」,則是指審查者對文本深層意義的主觀性詮釋,或對此一論題在其系統外所持不同的詮釋、評價視域與觀點。凡此,都是主觀應然性的「期待」問題,「僅供參考」而已,不宜強求修改。「審查意見表」的設計,應提供審查者明確勾選上述二種不同性質意見的欄位,並請審查者就所勾選之不同性質的意見,切實陳述。而審查結果,應提示審查者,請勾選符合前面評述之「推薦」或「不推薦」項目,避免評語儘多負面,卻勾選「推薦」,甚至「極力推薦」。反之,評語儘多正面,卻勾選「勉予推薦」,甚至「不推薦」。
審查結果回收後,接著的流程設計中,將審查意見及結果通知「被審查者」時,應明確提示被審查者可以依照審查意見修改,也可以維持己見而不修改;但必須提出客觀詳切的答辯,與「審查者」進行理性「對話」。必要時,主事單位應讓審查者就答辯意見再作回應。如還有歧見,則最終由主事單位的「評審(或編輯)委員會」依專業衡量,合議裁決,是否給予通過。「委員會」應切實發揮其專業功能。
  這樣的審查倫理與規範,主要是針對「期刊」論文或出版專書的選稿而設計,並不難執行。本學報從這一期開始,便已大致這樣在做了。同時,也期望大家能逐漸形成共識,建立適當的學術審查倫理與規範。至於大學教師升等與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的審查案,可依其特殊性質與作業流程而另做設計。形式儘管有些不同,但是彼此「對話」及區別主客觀意見的基本精神,並沒有差異。
  學術的發展,必須堅守學術的本位,不能完全淪為權力的支配或意識型態、利害關係的鬥爭。不管是國科會研究計畫的申請,大學教師升等或期刊、出版社的選稿,假如「審查」只流於形式,甚至不斷在製造紛擾,累積怨氣,讓學者們對知識真理喪失正確的價值信仰,則不如讓學術回到各說各話的絕對自由狀態。台灣當前人文學術的審查,應該到了深切反思,以建立適當的審查倫理與規範的時候了。


OO中文學報總編輯 顏崑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