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0日 星期四

劉卲《人物志‧英雄》論張良、韓信與高祖、項羽

劉卲《人物志‧英雄》論張良、韓信與高祖、項羽為兩類英雄考

一般論文或碩士論文往往據劉文:「然後[乃]可以為英,張良是也」、
「[然後]乃可以為雄,韓信是也」;「故英可以為相,雄可以為將」,
而謂張良非英雄,迺英才而已;韓信非英雄,迺雄才而已。本人甚感
詫異,久久無法釋懷!知音其難哉!音實難知,知實難逢,劉勰非虛言也。

案:劉文言:「必聰能謀始,明能見機,膽能決之,然後[乃]可以為英
,張良是也。氣力過人,勇能行之,智足斷事,[然後]乃可以為雄,韓
信是也。體分不同,以多為目,故英雄異名。然皆偏至之材,人臣之任
也。故英可以為相,雄可以為將。」此依邏輯論證言之,應自成一段。

劉文明謂張良有英之聰、明,與雄之膽;韓信有雄之膽、力,與英之智
,此與劉文首論「英雄」之定義相合:「是故聰、明秀出謂之英,膽、
力過人謂之雄,此其大體之別名也。若校其分數,則牙則須。各以二分
,取彼一分,然後乃成。」劉文所論以「英雄」標題,「英雄」為一完
整概念,不可割裂。劉卲基於「英雄」為一整體概念之前提,為界定其
涵義而析辨英與雄之內蘊,以說明「英雄」得名之緣由,此合而分之也
。故分釋英與雄後,即續云:「若校其分數,則牙則須。各以二分,取
彼一分,然後乃成。」此分而合之也。「各以二分,取彼一分,然後乃
成」之英雄即指張、韓,「是故英以其聰謀始,以其明見機,待雄之膽
行之;雄以其力服眾,以其勇排難,待英之智成之,然後乃能各濟其所
長也。」

劉文又論,但有英之聰者,僅可以「坐論」;但有英之聰、明者,僅可
以「循常」;唯備英之聰、明,與雄之膽以慮變,而可以為「相」如張
良。但有雄之力者,僅可以為「力人」;但有雄之膽、力者,僅可以為
「先登」;唯備雄之膽、力,與英之智足以斷事,而可以為「將帥」如
韓信。如非英雄而為英才,必無法為相,僅為循常之行政人員或坐論而
已;如非英雄而為雄才,必無法為將帥,僅為先登或力人而已。

劉文本段所謂:「然後[乃]可以為英,張良是也」、「[然後]乃可以為雄
,韓信是也」;「故英可以為相,雄可以為將」,其中之英、雄乃為同
名英雄而分別指明其偏於英或偏於雄之標目(分類),何故?文中已交
代其理由:「體分不同,以多為目,故英雄異名。」蓋張、韓俱名英雄
,難以分辨異同,遂就其偏於英或雄(「體分不同」)以為標目(「以
多為目」),藉資區別,故云「英雄異名」。

《荀子》<正名>:「然 後隨而命之:同則同之,異則異之;單足以喻則單;單不足以喻則兼; 單與兼無所相避,則共;雖共,不為害矣。知異實者之異名也,故使異 實者莫不異名也,不可亂也(久保愛以本句當在「故」字上),猶使同 實(原作「異實」,據楊引或曰改)者莫不同名也。」《荀子》分類之 邏輯術語,以概念之基本屬、種關係相對區分為「共名」與「別名」兩 級。共名,一類事物共有之名稱,相當於類概念中之屬概念;與別名相 對,別名相當於種概念,指低一級之類概念。英雄為共名,偏材型與兼 材型英雄為別名。偏材型英雄為共名,偏於英或雄之英雄為別名;兼材 型英雄為共名,英多或少之英雄為別名。其例如《道德經》:「此兩者 (有與無),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三國魏阮籍<達莊論>:「別 而言之,則鬚、眉異名;合而說之,則體之一毛也。」

張、韓二者「各以二分,取彼一分」,「皆偏至之材,人臣之任也」;
係相對於下文:「若一人之身兼有英、雄,則能長世,高祖、項羽是也
。」蓋高祖、項羽二人兼備英之二分與雄之二分,屬「兼材型」英雄,
故可長世。續論高祖英分多於項羽,故能成「宰有天下」之大業,為最
終勝者;然無礙於敗者項羽為長世英雄
。可見,劉文不以成敗論英雄。《史記》亦有〈項羽本紀〉,互見本人校讀記。
次就劉文前後文獻言,今一般認為《六韜》成于戰國時代,已以「英雄」一辭品鑑人物,漢代以降史書尤盛,如《漢書》<敘傳上>謂韓信、張良等為英雄;《漢書‧刑法志》:「(高祖)總擥英雄,以誅秦、項。」所謂英雄即下文之良、平等。劉文當前有所承而提出更明確之標準耳!並世之王粲有《漢末英雄記》,已佚,王謨自《三國志》裴注輯出,題《英雄記鈔》,以劉備、諸葛亮、周瑜等46人為英雄。

其他有關劉文之標點、字句、分段問題,亦有助於文旨之釐清,本人校讀記有說。

劉文論兼材型英雄重英分,或謂英才乃決定是否為英雄之真正關鍵,非是。因
英才與雄才既均為英雄所「必須」,二者自均為英雄之關鍵,缺一不可;且劉文原以英才成份之多寡為高祖、項羽成敗之關鍵,「然英之分以多於雄,而英不可以少也。英分少,則智者去之。…高祖英分多,故群雄服之,英材歸之,兩得其用,故能吞秦破楚,宅有天下。」高祖英分多,項羽英分少,故高祖勝出。然而,當留意劉非依成敗論英雄如前文所述。
明‧羅貫中《三國演義》第21回〈曹操煮酒論英雄〉引操曰:「夫英雄者,胸懷大志,腹有良謀,有包藏宇宙之機,吞吐天地之志者也。」(吳小林《三國演義校注》以早期毛本為底本,台北:里仁書局,83.9,P.255;李評本作:「夫英雄者,胸懷大志,腹隱良謀,有包藏宇宙之機,吞吐天地之志,方可為英雄也。」)
此數語上文有:「玄德曰:『淮南袁術,兵糧足備,可為英雄?』操笑曰:『冢中枯骨,吾早晚必擒之!』玄德曰:『河北袁紹,四世三公,門多故吏﹔今虎踞冀州之地,部下能事者極多,可為英雄?』操笑曰:『袁紹色厲膽薄,好謀無斷﹔幹大事而惜身,見小利而忘命:非英雄也。』玄德曰:『有一人名稱八俊,威鎮九州,劉景升可為英雄?』操曰:『劉表虛名無實,非英雄也。』玄德曰:『有一人血氣方剛,江東領袖孫伯符乃英雄也?』操曰:『孫策藉父之名,非英雄也。』玄德曰:『益州劉季玉,可為英雄乎?』操曰:『劉璋雖系宗室,乃守戶之犬耳,何足為英雄!』玄德曰:『如張繡、張魯、韓遂等輩皆何如?』操鼓掌大笑曰:『此等碌碌小人,何足挂齒!』」
綜合言之,有謀有斷、知機、具膽識,與劉文論英雄類似;曹操尤其強調「胸懷大志,腹有良謀」、「有包藏宇宙之機,吞吐天地之志」,與劉文舉高祖、項羽為兼材型英雄有相契之處。
《史記‧項羽本紀》:「項籍少時,學書不成,去;學劍,又不成。項梁怒之。籍曰:『書足以記名姓而已。劍一人敵,不足學,學萬人敵。』於是項梁乃教籍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秦始皇帝游會稽,渡浙江,梁與籍俱觀。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掩其口,曰:『毋妄言,族矣!』梁以此奇籍。籍長八尺餘,力能扛鼎,才氣過人,雖吳中子弟皆已憚籍矣。」另《史記‧高祖本紀》:「高祖常繇咸陽,縱觀,觀秦皇帝,喟然太息曰:『嗟乎,大丈夫當如此也!』」

此數語下文有:「玄德曰:『誰能當之?』操以手指玄德,後自指,曰:『今天下英雄,惟使君與操耳!』」其時,尚未一統天下,亦可知古人非以成敗論英雄也;其下述及,操言未畢,霹靂雷聲,大雨驟至。高祖聞言失箸,操問何以失箸,高祖以驚雷失箸瞞過。操乃冷笑,以高祖為無用之人。操以雷乃天地之聲,何為驚怕?蓋笑其無膽,非英雄之才,亦足證明具英才而無雄之膽即非英雄,而非僅以英才為決定是否為英雄之關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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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室求賢訪逐臣賈生才調更無倫
可憐夜半虚前席不問蒼生問鬼神
(李義山‧賈生)
雲母屏風燭影深長河漸落曉星沉
嫦娥應悔偷靈藥碧海青天夜夜心
(李義山‧嫦娥)

2011年10月9日 星期日

第五單元 自傳及履歷商榷(大學國文魔法書2007初版)

第五單元 自傳及履歷商榷

一、以下自傳:
1. P.118說「自傳之內容」,列第三項;課文P.119-120述「撰寫自傳之心態與準備工作」,列第四項,吾人以為準備工作當先於自傳內容之撰寫,方符合邏輯,因自傳內容之了解,亦屬於準備工作之ㄧ。

2. 課文p.118「2.求學歷程」、「3.個人經歷」既同屬在學階段,當予合併;西式履歷一般亦將課外活動與工讀經歷列於求學階段,前者謂之「Supporting Experience」,後者謂之「Additional Experience」。社會新鮮人無工作經歷,或將工讀與課外活動經歷分列。履歷既已記載求學歷程與工讀或課外活動,本階段毋庸重複,不言可喻;若干資訊應移履歷,避免重複。
自傳之重點在於具體分析求學歷程之體驗與剖析課外活動之心得,俾主事者了晰個人之人格特質,與履歷較然異轍。
標題「個人經歷」易與工作經歷混混淆,改稱可也。

3.課文p.119謂自傳須具體、詳實列出以往工作經歷,其實不然。履歷表已有相關資料,自傳不必重複詳述,僅須就最近工作內容稍加敘述,尤其與應徵工作有關者。蓋此與求職相關度高,重點陳述個人對於以往工作經歷之種種體會與啟發,其原理參考上項。

4.課文P.119述「自我能力評估」,應係「自我分析」中部份項目。「個人分析」尚含「個人特質分析」,可使自傳更為生動傳神外,亦能反映個人精神特徵,而此等精神特質每左右吾人工作之成敗與績效。

5. 課文P.119述個人對應徵工作之期望,應與個人未來工作計畫相結合。課文應進一步闡明其深層意義:雇主亦可藉此瞭解求職者是否對於未來人生有明確之目標與規劃,而非只是未來工作計畫。

6.課文p.122行3定義非正式語言指網路語言及電腦符號,然而,網路語言並非均「非正式語言」。

7.用語問題已於2006版指明,惜未訂正:課文P.119行1標題:「就職經歷」之「就職」當作「任職」、「就業」或「工作」,「就職」古指官員正式到任,今通常多指較高職位,如就職演說、宣誓就職。課文不應純就字面為解,一如「罄竹難書」亦然,今多指過錯而言。

課文P.120倒行2標題:「標號要正確」及文中行文兩處「標號」,疑編者以「標號」為「標點符號」之省稱,因文中舉例亦專指「標點符號」。然而,「標點符號」通常省作「標點」;「標號」另有涵義,標示產品規格、性能之數字或符號,如水泥因抗壓程度不同,故有二00號﹑三00號﹑四00號等各種標號。此亦與Word「標號」無關,更非注釋之「標號」。

課文p.121行2:「繕寫自傳時」,「繕寫」當作「撰寫」,文中說明撰寫自傳之語句宜長短適中,前文亦作撰寫;「繕寫」乃抄寫、過錄之意,與此文意不合。

二、以下履歷:
1.課文p.124述「2.電子履歷」,應先列:(1)制式電子履歷:然後將課文p.124-125(1)(2)相關內容列入;次列(2)自行設計電子履歷:先分種類,次敘設計原則,而將課文p.125「(三)履歷寫作的要領」中2、5列入,因「格式簡潔大方」、「妥善安排版面」,顯然指「自行設計」之履歷而言。

2.課文p.125「(三)履歷寫作的要領」,應改為「(四)自行設計電子履歷之格式與內容」,無此項,缺核心內容-「撰寫履歷的方法」;無撰寫方法,何來要領?此亦與前後各單元不一致。
然後方列「(五)履歷寫作要領與應注意事項」,將課文p.125「(三)履歷寫作的要領」中1、3、4,與課文p.126「(四)履歷寫作的注意事項」中 1、2列入。惟課文所述尚需充實與調整。

3.課文P.125倒數行6標題「學歷應求完整」,與內文謂「應該詳細填寫完整求學歷程,或是僅列最高寫歷,則要視不同履歷形式的需求而加以擇定」,彼此不一致;相信亦無人主張「僅」列最高學歷,而是「先」列。
課文又謂其排序可由最高往下填寫,亦可由最低開始寫起。吾人以為:理論上,順序或倒敘均無不可。但吾人所考量者:(1)「內在邏輯性與合理性」:最後求學階段之所以為敘述重心,因與求職之相關度高。(2)相信「徵聘者關注」之重心不在中小學,必然優先斟酌其博士學位或較高學歷。(3)基於上述,「嫻熟履歷者」自知由後而先逐條陳列,「最高」學歷列前,例如博士、碩士、學士、專業文憑等。如已有大專學歷,可無須列寫中學以下資料(列出亦不犯法),除非申請教職,或該工作與學校有關。

4課文 p.125倒數行2標題「突顯經歷優勢」,述工作經歷之排序云:「視其與目前謀求職務的相關性,依照任職先後順序,…。」
吾人以為:述相關工作經歷,自先而後或自後而先均無不可。但吾人所考慮者如上所述:(1)符合「內在邏輯性與合理性」:優先記寫「最近」為基本原則,因相關度高。(2)「徵聘者關心與注意」最近,自當「突顯」(課文用語)。(3)「熟悉履歷者」基於上述原由而倒敘,蓋事所必至,理所必然。

5.課文p.126行10:「以免給予主管不尊重的感覺」,中文無此語法,「不尊重」應置於「主管」前。

6.課文P.138行10乍見「求職信」,然而求職信不須羅述「工作經歷」;且本單元內文未言書信,課文p.122行2「內文勿使用非正式語言」,內文指「自傳」;課文p.126行13「避免出現火星文」,指履歷。又同屬用語問題,自傳言切勿使用網路語言及電腦符號,履歷言火星文外,尚及錯別字、簡體字,應統一。

(來自Bookman:人文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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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8日 星期六

第三單元 讀書報告商榷(大學國文魔法書2007初版)

第三單元 讀書報告商榷
1. 讀書報告之基本性質:
(1)課文p.68行2謂讀書報告之定義為「讀完書後之心得報告」,行文觕略,當作「閱讀書籍後,將融會貫通之內容與心得感受,依一定格式整理成文」,方為描述性定義之正確寫法,課文亦就內容與形式分析。
(2)讀書報告之內容,含概述全書諸面向,然其重點在於陳述個人讀完書後之心得感受,無需涵蓋全文,讀者僅須就有所感、有所得者發言。
文學評論或學術評論側重理性之分析判斷,方要求作者對作品進行全面完整、客觀有據之描述、分析、評價。
課文謂讀書報告之內容須「擴充、延伸作品之內容,不獨掌握作者之立論,復能反思書中論述之侷限;非惟陳述閱讀後心情感觸,而著重理性之分析判斷」,所述者恐為文學評論或學術評論。
讀完書後之心得感受,其構成原則當如下表:
寫法結構注意要求
讀後感受須與原文聯繫概括重點:就幾項重點書寫,切忌貪多準確而不偏頗
讀後感受不能囿於原文感受展開:圍繞中心,展開聯想新鮮而不陳濫
讀後感受須與生活結合總結聯繫實際:從個人與社會之應合抒感深入而不浮淺
建議課文依此改寫。
2. 圖書可分自然科學、社會科學,與人文學科三大類;同一學科,又分多種次類,種類不同,性質亦異,寫法自難盡同;各學科及其次類寫法之別異,可於相關位置標明。
讀書報告分類之標準與重點在於學科範圍與性質之別,而不在於書籍數量之多寡,後者造成讀書報告之差異有限,p.68行13云:「兩者的基本精神一致」、p.85行10亦云主題式多本書之讀書報告正文:「基本內涵與前文『心得述評』所談的近似」,二者之差異於相關位置說明即可於相關位置說明即可,故課本p.68行8之分類應無必要。
3. 課本p.68-69謂撰寫讀書報告可「擴充知識領域、加強學習深度」,二句應互乙。相對而言,賽局理論廣泛應用於社會科學各場域,乃學習深度之延伸,課文應加申說;個人傳記與相關電影之閱賞,則為不同領域之擴充。
4. 課文P.69所述收斂與發散型思考模式之定義與關聯不明確;且以唐代律詩不一定八句,而推論可以建立多元思考云云,論據過於單薄,本項應就兩種思考模式與創造力之關係申說,方有理論相關性;又判定唐代律詩句數之殊,非解讀立場差異,而有不同之論述,乃立說之誤謬。
5. 課文P.70行8所述推論步驟過於抽象,是非莫明,應舉例說明或註明參考資料;文中以陳述平板結構為例,僅將此例填入而無鋪陳,無法印證推論或邏輯?
6. 課文P.82-83敘述讀書報告之基本格式,未契讀書報告之體類,不具規範性,分而言之如:
(1)未列「引言」,課文p.85倒數行4「揭示寫作動機」即「引言」之功能。
(2)「摘要」應作「概述全書」,編者豈可不知二者體例不同?前者需客觀,後者可有主觀。
(3)課文謂「心得述評」為讀書報告之核心,包括作者介紹、閱讀筆記與心得,含延伸學習所獲相關知識與所發現疑問等,…呈現個人之感想、創見、疑問、結論。一則課文所述並無實質內涵,其實,讀書報告之正文應由概括、心得感受、評論構成,其重點核心在於抒發個人心得感受:片段引述、情感體驗,與意義昇華。二則課文將作者、結論列於「心得述評」,吾人未之見也。三則課文舉陳金木文為例,請教屬於作者所獲致之啟發可否說明,而非僅述陳文如何安排結構?
(4)一般附注與參考資料分列,課文統稱參考資料,則參考資料既包含當頁注與文末參考資料;文末參考資料亦謂之參考資料,難以區辨。
(5)羅列專書與期刊論文之格式,當頁注之專書應加註頁數;文末「參考資料」之期刊論文不加頁數,課文將二者混淆,宜訂正。
7. 課文P.84-86述「主題式多本專書」讀書報告,其有待商榷者:
(1)如「一本專書讀書報告」與「主題式多本專書讀書報告」之別在於一本與多本,其寫法應類似,前已言之矣。但細究課文此處「主題式多本專書」讀書報告之寫法,於方向上有更大之改變。
根本問題在於「讀書報告」之性質:「讀書報告」─「學術評論」(「文學評論」)─「學術論文」,前兩者係依附於某書或某文而為之心得報告與評論,後者係原創論文,並非某書或某文之心得與評論。故本類應刪除,或改題為「學術論文」,課文P.85行13引張世賢等著《撰寫博碩士論文實戰手冊》以為於正文提出創見有五法,應指學術論文而非讀書報告。另所謂創見五法,宜舉例以實之,僅摘錄原文並無意義。
(2)課文p.85第二項「文獻回顧」,難以索解,蓋課文p.84第一項「題目」末段已歧出「文獻回顧」。課文以為「摘要扮演著文獻回顧的功能」,又混淆「摘要」與「文獻回顧」之體例,學術論文方須列「文獻回顧」等;且「文獻回顧」應有評論,非「摘要」所應有。
(3)課文P.85第三項「正文」謂與前文「心得述評」近似,一則課文所述「心得述評」有誤,其正解請見前;二則課文引張世賢等著《撰寫博碩士論文實戰手冊》以為於正文提出創見有五法,應指學術論文正文之寫法,而與心得述評之寫法大異其趣;三則舉梁乃文文為例,依課文所述,該文述奈迷科技於紡織領域之應用、發展現況,與未來挑戰,屬於總結性文章,有何創見,是否可以說明?
(4)課文P.86引梁文APA格式,何以無任何說明?與「一本專書讀書報告」之格式何以不同?讀書報告即需APA乎?
8. 課文P.88-93讀書報告示例舉<《達文西密碼》讀後>為例,應補相關分析說明,任何舉例均需聯繫課文所論略加說述,方具學習意義;主題式多本專書讀書報告亦應舉例說明或加註參考資料?
(來自Bookman:人文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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